黄光玉:劳教制度的道德底线在哪里?



(2011-12-9)权利运动发布:
这几天,湖南湘西自治州吉首市维权人士黄光玉整天奔波于州劳教委、吉首市公安局和吉首市政府之间,因为自己被劳教一年的刑期已经期满了一个多月,可自治州劳教委拒绝给予释放证明。

当2011年11月1日劳教期满后,黄光玉就到湘西自治州劳教委,要求劳教所给予自己释放证明,劳教委却要黄光玉到吉首市公安局法制办开证明。当黄光玉来到吉首市公安局法制办后,法制办一个姓刘的要求黄光玉写一个所外执行期间的表现和悔过情况。劳动教养本身就是违法国家宪法、属于利益集团践踏人权的私刑,自己正常上访被非法劳教,凭什么还有悔过?拿不到法制办证明的黄光玉又只能跑到吉首市政府,要求市政府领导给一个说法,自知理亏的政府官员躲而不见。

躲而不见也就罢了,还指使吉首市镇溪街道的人大主任宏江在网上散布谣言,称黄光玉上访属于非访,反映的问题不实。黄光玉不明白,既然自己反映的问题不实,那为什么政府一次次诱骗自己协商?自己起诉劳教委,法院为什么不敢开庭审理?

湘西自治州劳教委对自己进行劳教迫害,本身就是不法行为,现在自己被劳教已经期满,但劳教委又不给出释放证明,居然还要受害者写悔过材料,这违法国家宪法法律的劳教制度还有道德底线吗?

黄光玉电话:1321743113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废除劳教制度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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