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9月29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6个月的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张宪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宪:河北香河县法轮功学员,1973年生,现年50岁,原香河县公安局刑警队警察。自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张宪遭严重迫害:被开除公职,被逼流离失所,四次被劫持到洗脑班迫害,三次被非法劳教,期间惨遭酷刑折磨。张宪、王志山两位法轮功学员在2022年9月28日见面时被香河县政保大队警察及派出所警察抓捕,被关押在香河县看守所,十月被批捕。于2023年1月两人被取保候审。后于2023年9月5日被香河县法院判刑,张宪被判刑1年6个月,王志山遭判刑2年。9月6日,张宪、王志山被派出所警察又关押到香河县看守所。刑期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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