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7日,主要控告;曹泽兰不惜一切手段,用十万元贿赂指挥江苏省太仓县城厢派出所,故意捏造下流性,对其实施了妖魔化,。公然指控我在1999年11月27日七个月前,即同年4月份 “强奸68岁生母张雅芳老处女”的弥天大谎,诬告陷害一案与太仓市公、检、法、应当送(曹泽兰“老军医诊所”鉴定)“曹泽兰满身是血,被打掉五颗牙飞向太空,已构成人体伤害”。申冤人被判决六个月徒刑。我在上海市教育局(教师、科级干部),被双开除(公职)人。让给曹泽兰共妻共产,再将其上海价值人民币伍佰万元二套房屋财产归他们所有。
今天上午9点钟常雄发和访民王扣玛、童国菁、鲁俊、杜阳明、王水珍、蒋美丽、张水红、黄爱娟、沈洪琴、顾永洪、10位访民一同来到江苏省太仓市(县)公安局信访李主任,向他们控告(1)市公安的违法鉴定,(2)公益做伪证主要控告太仓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叶强和朱永刚为了拿曹泽兰(原太仓副检察长)十万元人民币好处费,诬告陷害常雄发,使我蒙受了1年6个月徒刑,被开除了公职,让给曹泽兰共妻共产,再将其上海价值人民币伍佰万元二套房屋财产归他们所有,李主任认真听了我们的诉说,并且认真查办给我一定答复议书,他接待上访者是认真的。
上午10点钟到了江苏省太仓市法院,刑庭戴庭长认真接待了我们一行十人,对于我被判一年6个月伤害罪进行了仔细的审查,对待我们也是比较热情的,我常雄发依法工作过程表示敬意。
也答应给我一个合法合理的说法,但愿她能(1)将曹泽兰2006年10月10日第一时间笔录能找到,(2)也能找到曹泽兰所谓的“五颗牙齿”,(3)曹泽兰验伤单为什么没有,总之法院戴庭长接待上访人是非常认真负责的。
今日下午2点钟去了江苏省太仓市检察院控申科陈科长,接待我们相比较前公安和法院,他们是比较差的,常雄发向他们控告太仓市公安局鉴定所非法鉴定和太仓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叶强,抽灭曹泽兰2006年10月10日笔录。制造伪证,迫害常雄发行迹。再有关于太仓市检察侦监科长陆东和太仓市公安朱永刚受收贿赂十万元人民币一事,他们说受理是不给书面答复。检察院是故意违法行为,我们上访者对此是表示非常愤慨!!!
自述人;
常雄发
手机:13671938029
2011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