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爆炸案被替罪者家属:请福建省高院拿出独立司法和公正判决的勇气


(2011-12-9)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在国际人权日来临之际,福清纪委爆炸案的被替罪者家属吴华英、陈科斌、谢清、陈炜再次来到福建省高院,向马新岚院子呈交题为《“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永远在》的申诉材料。这一次在申诉书中不仅例举了纪委爆炸案的侦破纯系人为制造冤案的依据,还特别将纪委爆炸案中的遇难者吴章雄妻子王惠珠所写的《控告状》向马新岚院子提供,证明刑事侦查机关在对纪委爆炸案的侦破中,发生了方向性的根本错误,导致该案成为了一案二冤的典型案例。吴华英、陈科斌等纪委爆炸案替罪者家属请求省高院冲破阻力,秉持独立司法的原则,拿出依法、公正判决的勇气,让纪委爆炸案的受害者和被替罪者尽快摆脱这一场灾难所带来的痛苦,也让刑事侦查机关重新调整破案思路,将真正的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

附替罪者家属的《“福清纪委爆炸案”真相永远在》和受害者家属的《控告状》:
福建省高院信访办请转马新岚院长并审委会:
2001年正值全国开展“严打”期间,福清发生震惊全国的“纪委爆炸案”,究竟是什么原因使本该“从重从快”审结的案件,反而演变成了“拖”字诀?

福建省高院两次审理上诉的该案,累计时间长达6年多,至今仍不依法作出公正的判决,把无辜者羁押在看守所长达十年之久不给说法。最有能力揭示案件真相的人民法院,福建省高院何时才要把“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真相公之于众?

“福清纪委爆炸案”十年难见真相,其实真相从未模糊过,缺的只是法庭对公正判决的勇气,和对来自媒体铺天盖地的质疑装聋作哑。福建日报早在一审第一次开庭后,就刊发《内参》指出:该案疑点多多,难以成立,最后认定要慎之又慎,否则,可能酿成21世纪初不该发生的福建“窦娥冤”案。随后,《中国青年报》、《瞭望东方周刊》及《亚洲周刊》相继进行了披露报道。可是,任凭舆论的声嘶力竭,一个明摆着造假的案件,其查清过程竟是如此漫长和艰难。

这起由福建省公安厅督办,时为副厅长的牛纪刚专办的案件,由福清市公安局原局长林孜(因涉黑已判刑)为组长的专案组,明明知道纪委司机吴章雄在双休日被一个传呼引到爆炸现场才被炸死,但在搞大排查中,却始终不提该打传呼者,一直讳莫如深。而死者吴章雄的妻子王惠珠两次向专案组提供打传呼者的姓名、身份等重要信息的询问笔录也被隐匿不入卷。此外,律师要求提取死者传呼机及其通话记录,专案组在补充侦查中居然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请看王惠珠是怎么说的)。 ••••••凡此种种,牛纪刚、林孜等专案组的反常行为,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秘密?

为找替罪,仅凭捏造的举报信,不问青红皂白就对吴昌龙采取武装密捕,作为破案的“突破口”。《吴承奋请功报告》中写明:“因为缺乏掌握有力证据能够指控吴昌龙,所以审讯工作进行得异常艰苦”(这倒是一句大实话)。没有证据,就可以把吴昌龙抓起来,秘密关押在私设的办案点长达103天,可以想见,当时的吴昌龙活脱脱就是警方砧板上一块肉,任由宰割。以致又殃及杜捷生、谈敏华、王小刚。所幸的是,王小刚的所谓 “批捕在逃”,躲过了专案组的“监视居住”, 才免遭酷刑,终获无罪。显然,如果专案组没有对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采取所谓的“监视居住”,他们还会是今天这样的命运?即使这样,更为荒唐的是,王小刚的无罪释放,爆炸案没有了电雷管,案件却照样可以成立。在牛纪刚的掌控下(以福州市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长的大权继续左右着该案的审理和判决),明知这是一起刑讯逼供制造的假案,福州中院还是两次判决陈科云、吴昌龙、杜捷生、谈敏华、谢清死缓至三年徒刑。如此必欲置这些无辜者于死地,显然是为了庇护、放纵真凶。然而,权力固然可以压法,但是无法改变案件的事实和真相。

“福清纪委爆炸案”的真相,知情者不乏其人。2002年4月15日,我们在多次接到一知情者的匿名电话提供作案者姓名、身份及部分物证后,在林洪楠律师的陪同下,到省公安厅报案,让我们始料未及的是,刑侦总队冯总队长听了我们的汇报及电话录音和看了相关物证后,经请示后以“案已告破”为由拒绝了我们立案侦查的请求。后来,我们又两次向省高院反映情况,被告知“没有侦察权”而作罢。即使这样,我们依然坚信: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不久前,死者吴章雄妻子王惠珠的一份《控告状》(附件)出现在我们面前,这个可怜、可悲的女人,丈夫被人谋杀,却被谎言蒙骗了长达十年之久,醒悟过来才抖出实情:把她丈夫引到爆炸现场的打传呼者――林惠全(当时的纪委副书记)。当年我们接到匿名电话所提供的作案者也是他,正是不谋而合。《控告状》还揭露:“被控告人林惠全利用职权擅自从公安机关领出吴章雄的传呼机(BB机)……被控告人为了消灭罪证,把传呼机扣住不放,达到毁灭罪证的罪恶目的”。无怪乎专案组对律师要求提取传呼机竟谎称:“无法提取到死者吴章雄的传呼机”,原来却是如此!

联想到案件被宣称“成功告破”后,福清市纪委又是开庆功会,又是设宴款待,还组织公安办案人员到武夷山游玩——不惜拿出60万元巨款犒赏办案人员。一起黑幕重重爆炸案的虚假告破,为何令福清纪委的某些当权者如此欢欣鼓舞?!

“福清纪委爆炸案”真凶是谁,知情者大有人在,在福清早已是公开的秘密,只是被一股神秘的力量雪藏了长达十年之久。

如今看来,指望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是不可能,我们不再如当年向公安机关报案时的太傻、太天真了。真凶是谁本和我们毫无关系,作为老百姓我们没有义务、也没有能力去追寻,这是公安部门的事。而今,连被害者的亲属都站出来揭露,如果相关部门继续装聋作哑,眼睁睁地看着真凶继续逍遥法外,而把我们的亲人仍作为“替罪羊”关在冤狱中,我们将誓死抗争。法院是审判机关,没有侦查权,但是当知道了真相后不可继续掩盖真相。今特附上被害者妻子揭露真相的《控告状》,我们期待福建省高院对该案几次督查、审理作出明确的结论,公之于众。不要再捂盖子!不要再拖延了!

善恶到头终有报,只争来早与来迟。佘祥林、赵作海、聂树斌冤案的“亡者归来”、“真凶落网”的司法悲剧,已经屡屡敲响了警钟,但愿悲剧不再重演!

福清纪委爆炸案蒙冤者及亲属:
谢 清、谈敏华、杜捷生 、陈科斌、陈美珠、陈炜、吴玉堂、吴华英、周洪玉。
陈科斌电话:0591-8538717。
吴华英电话:0591-85273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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