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红门“妨害公务”案进展:江西上饶维权人士平建军因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被宁夏公安“取保”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3年11月18日,本网获悉:发生于上月在北京大红门暴力截访事件终于有了最新消息,被宁夏中卫市沙坡头公安分局以“涉嫌妨害公务罪”刑拘的江西上饶维权人士平建军,在被拘押37天(公安办案最后期限)时,因同级检察院不批准逮捕,而被公安以“取保候审”方式走出看守所。

2023年10月9日晚上,上饶市维权访民平建军和访友(宁夏中宁县维权人士)王杰,到北京大红门附近一家餐馆吃了晚饭,在走回各自住处的路上,突然一辆车停下冲出几个彪形大汉,将猝不及防的王杰按倒地上,平建军见访友王杰突遭暴力袭击,其生命面临巨大威胁之际,就见义勇为阻止犯罪行为,而王杰则用刚刚吃晚饭时用的饭叉行使正当防卫权利,一个实施暴力袭击的家伙被刺到后就迅速逃遁,其他参与袭击的人也作鸟兽散,王杰和平建军立即报了警,辖区大红门派出所出警,却以“故意伤害”传唤了王杰。

次日(10月10日),北京市公安局大红门派出所电话(010-67951815)通知王杰的家属,说王杰“涉嫌故意伤害罪”被移送宁夏中卫市公安局处理。到10月12日,王杰和平建军的家属均接到中卫市公安局沙坡头分局的电话(09557691110),称他们俩都已被“涉嫌妨害公务罪“刑事拘留。

据平建军说,一周前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有人到看守所对他询问,告知他当时抓王杰的人是中宁县公安局的民警,是执行公务,问他为什么要阻止?对检察院办案人员的询问,平建军陈述了当时的真实情况,是这些人既没有穿警察制服,也没有任何证件和手续,更没有口头告知他们是警察,当时的行为完全符合暴力侵害。

事实上,中宁县公安局民警到北京实施暴力截访的行为,也完全不符合公职人员履行公务的规定,从法律上来说,这种已经涉嫌滥用职权了。而平建军的行为,显然属于刑法第二十六条“为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正当防卫行为,跟“涉嫌妨害公务”没有半毛钱关系。

平建军的真实陈述,应该是检察院对“妨害公务”不批准逮捕的原因。本网将继续关注超过法定期限尚没有消息的王杰的处理情况,希望当局不要借机打压公民正当维权行为。

平建军家属:18770356876。王杰家属:17795149557。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3/11/blog-post_60.html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