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17)权利运动发布:
上海市闵行区、颛桥镇信访办:
2012年1月9日上午10时,本人金月花在沈佩兰的陪同下,到闵行区信访办反映违法动迁遗留及生活困难问题。接待的是区信访办没有挂牌自称31号和12号信访接待员,31号接待员见到我就说:“金月花,你的信访问题已经终结了,不要以为未经过听证,就不能终结你,我们照样有权可以终结你,我们就是领导,你的问题终结了,你以后再不要来了,书面的内容迟早会给你的”。我们愤然离开区信访办。
2012年1月10日,颛桥镇信访办书面通知:“2012年1月16日上午9:00时……召开信访事项沟通会。”本人认为,镇信访办作为区信访办的下级部门,是无权纠正上级部门的错误决定。
2012年1月16日,上午9:00时,我去江川街道大联动会议室,闵行区颛桥镇信访办吴林平讲:“金月花,今天我来送信访事项告知书”。告知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和其他行政机关今后不再受理”。
为此,本人郑重公开告知区、镇信访办:从即日起本人不再进入区、镇信访办大门,不指望区、镇信访办协调、沟通等事项。本人强烈要求我的责任部门,还我财产!还我家园!
特此告知。
金月花
2012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