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我是否是第一个在看守所里举牌的。
我被关押在B11监室,管理监室的警察叫何波,是双流看守所最出名的恶警,一向嚣张跋扈,经常辱骂殴打在押人员,或者朝人脸上吐口水羞辱人。
根据相关法规,看守所应当保证在押人员有足够的饮用水。但是水经常不够喝,找所长反映了几次,所长都让找监管监室的警察拿水。何波每次非但不拿水还要骂人。然后我就用A4纸写上“要喝水”三个字并涂粗,在放风间摄像头下举牌子。摄像头连着所里的监控中心,还与市、省、中央监管部门联网。
当时看守所监控中心值班的颜副所长看见我举牌,说我举牌让人看见太不像话(万一被上级部门看见,水都不够喝,丢大脸。)我估计当时颜所长让何波拿水,何波拉不下脸,颜所长让另外一个警察拿水到监室来,一脸怒气冲冲的(估计是在想又不是我管的监室,凭什么让我拿,但是又不敢反驳领导。)
从此何波总是主动拿水,我所在的监室再也不缺水喝,喝都喝不完。
从此何波更对我怀恨在心(我一直经常找警察反映牢头狱霸等问题)。
后来找到机会构陷我拉偏架打黑拳,对我戴戒酷刑虐待折磨(手上戴一副手铐,脚上一副几十斤的脚镣,然后再用两副手铐交叉将手脚连在一起,走路就会磨破脚踝,手被铐伤,每天24小直不起腰,睡觉卷曲着身体,身体被手铐脚镣到处磕着,根本睡不着觉,吃喝拉撒洗脸刷牙等都难以自理。总共铐了13天13夜,超级痛苦!被折磨的痛苦远大于挨打。)
谢俊彪 2023年11月26日回忆
附:谢俊彪简介:1981年11月10日出生,四川省成都市人,住成都市双流区怡心街道青云寺小区7组,维权公民,民主理念追求者,中国政治犯。
2013年—2015年,曾因所在成都市双流区政府在未提供任何有效档,也未与当地村民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前提下,便强征强拆、驱逐村民,令其及众村民个人权益严重受损,随在信访投诉无望情况下,走上了从成都到北京等地的维权抗争之路;2017年,曾因多次在成都市和双流区的上访无果,而两次进京上访投诉,随数次遭双流区警方传唤及登门威胁警告;
2018年2月10日,曾因习近平等中共高层常委将到成都市双流区视察,而遭双流区公兴派出所警方莫名破门辱骂和殴打,事后,又因其将此不幸经历和猜测发于微信群,爆料“明天可能有大爷到双流视察”,随旋即被双流区警方以“寻衅滋事”罪由行政拘留10天;
2019年1月21日,曾因再次进京信访、投诉喊冤,并在北京市西城区转发维权动态等信息,从而被北京警方视为传播 “敏感事件相关文章”,被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于北京市西城区看守所37天;后又因坚持关注“六四天网”创办人黄琦冤案,并积极参加营救活动,遂遭成都当局进一步打击,曾被双流区警方多次上门警告、传唤及行政拘留等;
2020年5月6日,曾因在微信群中表达心声及民主要求,又被当局警告,称其“接受媒体采访,要重点稳控“;同年5月10日,因其在四川省人大、政协两会召开之际,又到四川省人大外举牌,牌子上写:“戴表(代表)不为民作主不如回家抓老鼠”,随当天即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一个月后获取保候审;
2021年6月7日,在其面临取保候审一年期满之际,成都市双流区警方以“取保候审期间离开居住地“之名将其再度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家被搜查;2021年7月,知其被成都市双流区检察院以同罪名予以批捕,后其案宗被移送到成都市双流区法院;
2022年5月7日,其案在双流区法院开庭审理,同年8月,终被该法院一审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刑期至2023年11月6日;其不服,表示上诉,并称只要二审维持原判或改判即使一天的罪,即仍坚决申诉;后上诉被驳回。
据悉,羁押期间曾遭酷刑虐待,被狱警殴打并戴比“工字链”更严酷的戒具13天。此前被羁押于成都市双流看守所下10监区1012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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