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江百姓遭四川省人大忽悠


(警察阻止冤民现场)
(2012-1-16)
2012年四川省人大召开“两会”期间,温江许多失去土地冤民趁机前往反映冤情,2012年1月12日冤民李慧英、冉玉书等人前往四川省人大信访办,被告知:你们回去,16日上午8~10时,我们会专门到你们温江接待你们温江百姓,解决你们温江的问题。于是他们一行人把这个特大喜讯,告诉了温江许多百姓。

今天(16日)上午8时开始就有许多温江百姓前往温江区政府恭候人大代表,直到12时也没有看见一个省人大工作人员人影子。而最早到达温江区政府的是温江公安局的警车,其中一辆警用中巴车上面装满了大约30位警察,而后冤民才陆续到达,当即就被地方官员给拦截。

温江区柳城镇两河村五组的村民闻讯后,去了大约100多位村民,接待他们的根本就不是四川省人大代表或工作人员,而是他们社区的官员王树云等人。其中,王树云得意地告诉五组村民:你们要拿到赔偿款,我手板心煎鱼给你们吃。

最近,五组村民已经多次向温江区政府反映他们的问题:1,要求温江柳城镇政府退回其非法占去的宅基地;2,要求为村民购买养老保险;3 要求解决目前村民生活困难问题;4,要求退还被霸占去的土地出让金;5,要求返还被侵占去的拆迁安置费; 6,要求对被抓村民给予相应赔偿;7,退还多收老年人的社保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一个公民,当其收入水平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而生活发生困难时,都有权利得到国家和社会按照明文公布的法定程序和标准提供的现金和实物救助。

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土地出让收入的用途,保证农民征地补偿足额到位,保证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保证失地农民的长远生计有保障。对解决社保费用不足的问题,明确提出“不足部分由当地政府从国有土地有偿使用收入中解决。”

当然《成都市已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险办法》与上述法律、法规的规定相违背,对收取失地村民的保险费是不合理的应该给予返还。

在离温江区政府不到100米的恒大城,正围着一群讨要血汗钱的农民工。底层民众被压榨已经在这个党国呈常态化。

温江冤民冉玉书:13348890151;张洪玉:13666127965;黎春凤:13709058933。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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