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三: 重庆市石柱县人大常委会领导非法选举 (作者:姚立法)


1、12月30日,在石柱县下路乡银河村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会场,选民秦光明认为会议组织者宣布的实到选民人数水分太大,就用手机拍照,以作为证据。

该镇中共党委书记罗伟得知秦光明用手机在选举会场拍照后,立即指示镇综合治理办公室周兴年要尽快把秦光明手机中的照片删除。

周兴年随即召集到多位协助人员,决定先用骗的办法得到秦的手机,若不成就动武抢。

周兴年等人骗到秦的手机后,立马就删除了秦手机中的拍照。

2、12月30日,在石柱县黄水镇黄莲收购市场投票会场,有选民近200人。在发选票之前,正式候选人、中共黄水镇党委书记谭强平讲了一番话。谭书记讲的内容,到会的人大都没认真听。

会议的组织者安排谭书记讲话是非法的。《选举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在选举日必须停止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主编的、于2011年6月出版的、指导全国基层人大换届选举的——《县乡两级人大代表选举流程》一书中讲,“可以安排代表候选人到选举大会主席台与选民见面,但不得作介绍、宣传。”

投票会场没有依法设秘密写票处。

选票刚一发到选民手中,就有人在宣传,“一定要保证把谭书记选上,选掉是不行的!”

据现场目击者讲,因有很多选民没有到会,有很多选票也就没有发出。

没等开始唱票,选民们纷纷各自回家。原因之一是,选民们得到一条消息,附近黄水居委会选举会场向每一位到会的人发20元钱。还得到消息,一位正式代表候选人在会场向选民们保证,居委会的钱不够,由他出钱发。

3、12月30日,在石柱县大歇镇双会村双笕组和木柘组选举会场,实到选民有100多人,然而会议的组织者却宣布应到选民900多人,实到选民500多人。

会场没有设秘密写票处。这也是违法的。

会议组织者对到会的人少则发4、5张选票,多则发10至20张选票。有不少选民不愿意接几十张选票。

据双会村木柘组的一位选民讲,在投票日前,老百姓并不知道人大代表换届选举活动已经开始半个多月了。他们没有在投票日前参加过任何形式的与选举有关的会议。他们也不知道可以到哪里投诉或控告不依法进行的选举。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选举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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