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1-3)权利运动发布:
法律的公正公平实施,是社会和谐文明发展的保障。而现实的内蒙古赤峰市宁城县公、检、法,为了保护四名罪犯,竟别出心裁的找“替罪羊”,为四名罪犯顶罪。更荒唐是:我们受害家属到法院起诉四名罪犯,法院不予立案。可到了2010年12月3日,宁城县法院却给了我一份《(2010)宁刑初字第00008号刑事判决书》。
我看了此刑事判决书,让我啼笑皆非。此刑事判决书谎话连篇,把一位根本没有到我家行凶作案的河北人士吴宝山说成是主犯。又把吴宝山说成是投案自首,从轻处罚,仅判吴宝山拘役四个月,把两个真正的行凶作案的罪犯刘根生、齐宏武说成是证人。宁城县公检法如此胆大妄为,肆意践踏法律的行为,真正的目的不言而喻。我被迫用我自己生命担保,向全世界披露事实真相,以求事情公正解决。
2009年1月18日1时许,四罪犯刘根生、齐宏武、鲍松和、鲍松树有预谋地手持木棒乘车到我家恶意打砸,当时震耳欲聋的门窗破碎声,让我们全家非常震惊。我大儿子张飞跃顾不上穿外衣,急忙拉着院灯,第一个冲出屋去,我紧随其后,我丈夫和我二儿子也跟着我来到屋外。在我家院里,我清楚的看到四罪犯恶毒、残忍的把我儿打昏在地,还在继续凶狠的毒打(详见照片)。因四名罪犯手持木棒有备而来,我丈夫和我二儿子近不了跟前,我丈夫马上拨打向110求救。我二儿子用土块击打罪犯。
这里我想郑重声明6点:1、四罪犯,刘根生、齐宏武、鲍松和、鲍松树,是我们同村人。平常经常见面,我绝对不会认错的,更不会诬陷他们。2、我们当时向110求救,110明确告诉我们:“路途太远,天亮了再说。”3、宁树荣开车拉四名罪犯到我家行凶,车号是:蒙DA1580,而(2010)宁刑初字第00008号刑事判决书上确说:“吴宝山为泄私愤伙同本村村民潘振岗、王海民租车到我家打砸。”我们全家根本没见过此三人。4、派出所天亮来我家拿走留下的三根木棒必须给我们一个真实的说法。5、是谁指令串改了四罪犯的询问笔录,放了四名罪犯。6、宁城法院在宣判吴宝山前,为什么不叫我们家人当庭质证?更荒唐是判决书上把我丈夫张庆顺说成是认证的证人。
当时我们全家人看到我儿子被打成的惨像,急忙租车到乡医院抢救。我儿子张飞跃在乡医院住院76天。花费4万多。由于资金紧张,不得已先出院。现今我大儿子张飞跃左手还带着钢板。头部的两处伤还需要治疗。并留下了严重的后遗症。 让我无法接受的是,四罪犯刘根生、齐宏武、鲍松和、鲍松树被拘留一个月,交了8万保释金,公安局就把他们放了。
我和我儿子张飞跃多次找到县公安局,要求尽快解决此问题。我儿子张飞跃在每次和县公安局领导谈话时,留下了珍贵的录音。但是在一次谈话时,我儿子病情发作,李队长给我儿子吃了一片药,我儿子就昏迷过去了。当我儿子被送到医院,清醒过来时发现手机不翼而飞。如果能查清我儿子手机的下落,那会暴露公安局造假的丑恶嘴脸。
现今,宁城公、检、法、信访局,统一口径。给我四万。彻底解决问题。我无法答应此条件。我一定要把宁城县公检法肆意践踏法律的行为弄个水落石出。严惩执法犯法的民族败类。严惩真正的罪犯,刘根生、齐宏武、鲍松和、鲍松树。给我儿子张飞跃一个公正的赔偿。(附件:张飞跃被打照片5张。宁城县法院荒唐的判决书一份。)
受害人母亲:杨桂荣联系电话:152476148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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