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曾公开退党、后被两次以寻衅滋事罪总计服刑六年的维权公民张兰英的声明:绝不会自杀,自残!

中国合法公民、更是中国守法公民天津张兰英,原中国建设银行的一名中层管理干部,大陆第一个面对镜头公开退党人。因自己所住的私有住宅被天津南开区政府在不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用政府行为,政府手段强行帮搬而流离失所,后因奔走维权被天津市南开区人民政府以莫须有的寻衅滋:事罪名投入监狱.蒙冤坐牢三年。

于2018.8.8被”刑满释放”。出狱后苦等两年半解决落实,未能等来解决问题.2020年12月25因前往国家信访局.中纪委举报当地政府领导干部违法行为、再次被构陷“寻滋”罪名.又被冤狱三年.于2023.12.24被”刑满释放”前后六年冤狱!

天津南开区政府明抢明夺强拿硬要我私有住宅己十五年有余,期间未给分文补偿,未给一平方米的安置,并对我和我年迈耄耋老父母实施了一系列的惨无人道的违法犯罪的迫害。为了封住我伸张正义的呼声,反而将我包装成强拿硬要的罪犯关入牢房,这一关就是三年又三年。

在失去自由的二千多个曰曰夜夜里,白天我面对高墙电网,夜晚面对孤灯素墙,悲愤之情无以言表。我想不明白,我是因南开区政府公权力利益集团违法拆迁而被赶出家门,露宿街头的冤民,因不畏公权力暴力维稳,报复残害,因手握违法拆迁、暴力维稳的滔天罪证而被冤投监狱,至此党纪何在?国法岂容?

我维权十五年,维的无非是一个中国普通国民的合法权益。而天津南开区政府给的却是极尽无耻之能的报复残害,十余年的颠沛流离,生离死别,家破人亡——老父亲在2018年大年初一被含冤辞世。至今冷冻在医,.死不暝目…我因被冤判下监,而又失去工作,失去清白名誉,如此种种又怎是一个”冤”字了得!

一个没有罪的人却被有罪的南开区政府个别人等手眼通天的冤投监狱.在中国如此和谐的法制社会下.真可谓是个天大的笑话.我维权十五年不仅是因为南开区政府明抢明夺了我的私有住宅.强拿硬要了我的私有财产.期间我被非法关押黑监狱.被绑架.被非法拘禁.被暴力维稳.株连九族施压我被逼离婚……

在被非法拘禁、非法关押黑监狱期间被逼绝食,被迫割碗自杀,以至我身体每况愈下。加上蒙冤坐牢三年又三年,我現在已满头白发,妪之老妇一般,身体多处病魔缠身。但我寻求真理的心不会因此被摧垮,我相信法律的庄严。我相信在中国越来越健全的法制天空下,不会再被公权力继续打压,而会让我一个守法维法的公民生活在阳光下。

我不知将会在面对怎样的迫害,也不知南开区政府又将采取什么样的手段方法来掩盖他们的犯罪事实,若我再度被抓捕、或被非法关押、或被冠以精神病名义而被挟持、亦或被意外伤害,甚或被意外死亡均是天津南开区政府所为。再此我也郑重声明:张兰英绝不会自杀,自残!也请有良知的各方人士对我和我95岁病弱.现在是命悬一线的老母亲予以关注!

2024年2月

张兰英简历:女,1969年7月8日出生,天津市南开区公民,原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红桥支行中层干部,维权公民,天津公开发布退党声明第一人。

2009年,曾因其私人住宅被天津市南开区政府在无任何有效拆迁手续和拆迁补偿的情况下,强行拆除而致流离失所,并对其及年迈父母实施了一系列惨无人道的违法迫害,遂被迫走上维权抗争之路;又因屡次上访并支持、帮助他人维权,遭天津当局强力打压;

2012年,曾因其父母为其遭强拆多次到北京上访,被天津市南开区警方数年关押在时代宾馆103号(实为黑监狱),又因其父母长期被关生病无法医治,尤其是其老父曾多次在黑监狱里摔伤导致脑梗死,极高危高血压,生活己不能自理,政府不管救治,2014年7月张兰英透过媒体公开声明退党。

后其无奈而向社会求助,因众人纷纷募捐,2014年8月28日,其及6名捐款人随被当地派出所警方悉数抓走,其被以“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为由行政拘留15天;

2015年8月24日,曾因持续奔走维权而被天津市南开区警方再以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同年9月30日又被南开区检察院转正式批捕,控其曾利用网络注册‘天津张兰英7’等多个新浪微博账户发布“虚假言论”,散布南开区政府对其设置“黑监狱”等“不实言论”,;后其被南开区法院判刑3年,直至2018年8月8日才得释放;

据悉,因其多次维权控诉,其丈夫被迫与其离婚;因其被抓判刑,其单位已将其开除,所有应有福利被充公,且无任何手续;其年迈父亲在未见其出狱的前半年,已含冤病逝;

张兰英虽刑满释放,但仍被当局警告务必做到三不准,即“不准翻案,不准发声,不准上微博,否则就抓你”;其家人(老母、女儿、姐姐等)均受牵连,遭当局长期性的骚扰及恐吓;

2020年12月24日,天津市南开区警方再次对其及其姐进行骚扰,出于无奈,12月25日其与河南维权公民邢望力一同前往北京市国家信访局上访鸣冤,但当晚即被当地截访人员带回,并被天津市南开区警方传唤;同年12月27日,被南开区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

2021年3月4日,又被南开区检察院以同罪名批捕,指控其因在微博发布自己的冤情,引起社会热议,致其该微博转发量多达500+,且网络媒体对其冤情进行追踪报导及其进京在国家信访局登记控诉等,其言行属于违法;

2022年4月19日,张兰英一审被天津市南开区法院以寻衅滋事罪被判刑3年,其不服上诉。2022年8月张兰英的上诉被天津市法院驳回,二审维持原判。张兰英的代理律师常伯阳做了无罪辩护。此前张兰英被羁押于天津市南开区看守所。刑期至2023年12月24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2/blog-post_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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