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十七:提前一天把选票发给选民带回家是依的哪国的法?(作者:姚立法)



今天(2月24日)下午4时,在江苏省无锡市锡山区东亭街道办事处东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上班的医生、护士等50多位选民,各自得到一张选票,要求明天上午九时把填写好的选票交给单位办公室主任。

锡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如此的选举,荒唐到了无耻的地步。在法定的投票日前一天把选票发给选民,把选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完全没当一回事。它直接挑衅国家宪法规定的——国家的一切权利属于人民的底线——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

据锡山区东亭街道第一选区的选民反映,此前,选民们没有参加过任何与选举有关的会议或活动。选民们对选票上的四位正式候选人一无所知。选民们在得到选票前没有得到过选民证。

广泛使用流动票箱是非法选举的一种方式。而提前一天把选票发给选民,待次日由选民把填写好的选票带到单位交给相关人员的做法,比使用流动票箱的做法更反动。

而且,无锡市锡山区选举委员会统一印制的选票是非法的——把另选他人栏留有四个空格——误导另选他人的选民填错选票。

分享这篇文章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