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访民为争取诉权第三次进京向最高人民法院请愿




(2012-2-24)权利运动发布:
2012年2月23日上午九时,上海26位市民代表1060人的请愿书,如期约定每月最后一个周四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北京市东交民巷27号)请愿,请求最高法院捍卫法律尊严,维护公民诉权,保障司法公正,同时请求最高法院查处上海市三级法院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相关规定和违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条文规定的立案受理期限。

由于临近全国“两会”期间,上海市驻京办工作人员在我们之前,早早就等候在东交民巷27号,看到我们就主动上前打招呼:不要喊口号,相互配合一下,签好来人名单,拍几张照片早点离开吧,我们也是工作需要。相互之间没有发生冲突,这次前来请愿的代表只有26人。九时半代表们身挂“我要立案、捍卫法律、还我诉权”胸牌,向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递交:“1060人的请愿书,已向最高人民法院递交的321个立案的清单名册,另附有签名的复印件清单和《督察简报》”。一位没有任何标记身份的人接待我们,看了看我们的材料,就给我们一张去北京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的路条。

代表们听取他的指示,身挂吊牌从正义路向前门东大街走去,沿路碰到巡路警察,把我们拦阻,问:“你们是什么地方人,到那里去”。我们告诉他们:“我们是上海人,到最高法院反映上海法院剥夺我们诉权的事,最高法院给我们路条,叫我们去乘71路到最高法院接待的地方”。警察打电话向上级请示,我们把路条和材料给他们看,听到他们在对讲机中说:“他们是正常上访、放行”。

将近11点我们来到红寺村40号最高法院接待处。法警看到我们一行有20人左右,上来询问情况,我们如实反映,并把材料和路条给他们看,法警说:“情况我们都知道了,电话也来过了”,现在我们叫上海高级法院接待你们。

到了上海市高法院驻最高法接待室,我们递交了上述三份材料、清单、上海高级法院一一核对代表身份和不立案的案由,也告诉我们这件事一定向上海汇报,在上海高院受到接待的代表有:鲁俊、董国菁、孙建敏、邱贵荣、刘洪贤、王承起、郑培培、丁菊英、韩忠明、孙洪琴、朱金安、王春娟、张海萍、徐爱珠、陈杏妹、沈丽娟、施亚萍、李荣花 ,另有位位上海市民也加入代表之中,共有20人。

2012年2月23日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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