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司法机关故意枉法 遇害者家属持续到省会福州抗议



(永安公安局出具了犯罪嫌疑人真实年龄的证据,但该错案至今得不到纠正)

(2012-2-21)权利运动发布:
福建省永安市(属三明市管辖)余国平、王尾珠一家人连续在福建省省会福州游行,抗议三明市司法机关徇私枉法,为杀害自己儿子余增辉的犯罪嫌疑人篡改年龄,故意制造冤、假、错案。

据受害人母亲王尾珠反映,2006年8月8日中午,其23岁的儿子余增辉与朋友陈晓文、陈勇一起在餐馆吃饭。突然,与陈晓辉有过节的邓颖带领16个手拿砍刀的人,分乘两辆面包车来到餐馆,不由分说就对陈晓文、陈勇乱砍,余增辉见状夺路而逃,但还是被邓颖、叶佳刚等人追上,就这样无辜的余增辉被砍26刀,经抢救无效死亡。

故意杀人的恶性事件发生后,三明市司法机关将主要犯罪嫌疑人叶佳刚的年龄由18周岁故意篡改为未满18周岁,最后,三明市中级法院判处邓颖无期徒刑,而叶佳刚则被以“未成年人犯罪”为由轻判为8年有期徒刑。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三明市法院在永安市法院召集双方调解,作出5个被判刑的犯罪嫌疑人赔偿27万(包括抢救的医疗费),其余11个犯罪嫌疑人因在逃未结案。后三明市中级法院的法官将协议调包,变成了16个犯罪嫌疑人共赔偿了27万,导致11个犯罪嫌疑人逃避了民事赔偿。调换后的调解协议书上只有律师的签字,也就是法官串通律师出卖了受害当事人。

尽管,永安市公安局于2007年就向受害人家属和三明市司法机关提供了犯罪嫌疑人叶佳刚的真实年龄证据,但该起涉嫌故意枉法的案件却一直得不到纠正,受害人家属遂每年到福州市有关部门门前请愿和抗议。

王尾珠:13215900397.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司法公正观察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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