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七.七”事件与强拆的关系,公安机关的处罚和政府的决定都故意回避葛志慧是卢沟桥乡人)
(2012-2-8)权利运动发布:
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访民葛志慧状告丰台区公安分局滥用职权一案,将于明天上午9:30分在丰台区法院41法庭开庭审理。希望关注公民权益和司法公正的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前往旁听。
葛志慧是卢沟桥乡蒋家坟324号居民,2010年7月16日遭到政府的不法强拆。葛志慧在以坚守抵抗强拆时,被撬门闯入的强拆人员打昏拖走。暴力强拆不仅让葛志慧落下终身残疾,感到生活无望的葛志慧还多次用惨烈的方式自杀。
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葛志慧开始身穿印着“还我财产、还我人权”,“强拆前身体健康,强拆被打伤致残”的文化衫到有关部门上访。2011年9月7日,葛志慧到丰台区政府信访办反映情况后,被丰台区公安分局于第二天(即9月8日)处以行政拘留5天。不服丰台区公安分局处罚的葛志慧于2011年11月8日就公安分局滥用职权行为向丰台区政府提起行政复议,明明在60天法定期限的行政复议申请居然被复议机关以“超过期限”为由拒绝受理。
“民告官难,难于上青天”,作为普通老百姓、且已经残疾的葛志慧女士能逃过这一宿命吗?
葛志慧电话:1326149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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