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5月7日,本网获悉:2024年5月6日,李伟平等人被控涉黑案庭前会议在河南省洛阳市中级法院召开,四川律师赵青山作为本案辩护人之一和助理共同参加。庭前会议开会之前,合议庭成员王法官核实辩护人身份,在辩护席有空位的情况下,强行把赵青山律师助理带离旁听席(理由是事先没有告知合议庭律师助理参加);跟着强行把律师助理带离辩护席的有法警,还有众多着巡逻袖标的警察。
赵青山律师坚决反对,王法官指挥法警把赵青山带离法庭,并强制拘禁在二楼一个小办公室两小时。
而对于律师助理有没提前告知,根据现场律师反馈情况:第一:审判长听取意见的时候,律师就已经告知了。第二,律师助理交了手续,同时参与了庭前会议之前的同步录音录像查阅。
庭前会议解决的是案件的一系列程序问题,比如家属辩护人一直反映的管辖问题(该案不应当在洛阳审理)、回避问题、非法证据排除问题、证人出庭问题等等。律师助理参加庭前会议、庭审早已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予以规定,当然可以和辩护律师一同参与并做辅助性工作。律师助理和公诉人(出庭检察员)助理身份相似,更何况也没见哪个公诉人或出庭检察员的助理参与庭前会议、庭审时被法庭制止、带离或拘禁的。
而本案庭前会议在规格上极为超限招待律师:法院大楼外停有消防车、众多法警和便衣警察、扫黑办工作人员;在法庭的走廊上,至少有将近二十个法警和巡逻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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