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2-2)权利运动发布:
第五代领导人习近平先生将于2012年2月14日启程赴美访问,美中两国的人权会商中,请求关注“作家廖祖笙出国受阻和失踪案”,请求关注“福清爆炸案”,请求关注“扣压薛锦波尸体案”。
一 关于“作家廖祖笙出国受阻和失踪案”
崖山一战,再无中国,宋代前,华夏文明,宋代后,远东文化,两者区别在于对“言论自由”,认可还是否定。
宋太祖赵匡胤训,“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作家廖祖笙仅是一个上书言事人,值得逆宋太祖所训而给文人上刑吗?难道当今国君不如大宋国君吗?难道崖山一战,再无中国吗?
2006年7月16日,一向品学兼优的廖祖笙之子廖梦君,被校方骗到已放假的学校内残忍杀害,国内传媒在通令下噤若寒蝉,遇害学生的相关材料全部成了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廖梦君惨烈遇害校园事件,决非单纯的刑事案件,而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里血腥的一环。【廖博文语】
种种迹象表明,我孩子死于有组织的谋杀。一股以公权为依托的黑恶势力,在狼狈为奸中以有形的利刃杀害了我们唯一的孩子,用无形的利刃绞杀着我夫妇俩。我们在所谓的“法治国家”走投无路。【廖博文语】
廖祖笙夫妇多次赴京为儿鸣冤,廖妻被绑架了3次,廖祖笙被绑架了4次【廖博文语】
只因撰文评说了中南海的政客【胡锦涛和温家宝】,廖祖笙的住处曾被大群荷枪实弹的警察包围,廖祖笙被“取保候审”了一年,住所被当局连续断网、断电视近300天,房门旁被刻有侮辱性的字画【廖博文语】
因为想卖掉住房摆脱迫害,廖祖笙又被警方关进铁笼8个多小时,并被拘留了5天6夜。我被强加了这样或那样的罪名,被不只一次关过铁笼,而且在被囚禁中平生第一次吃了牢饭【廖博文语】
我家到今天为止,已是被断网、断电视267天,而要重新开通网络和电视的先决条件,是我须书面保证不写政论和时评。【廖博文语】
我们已被逼退到了悬崖的边缘,至今尚无峰回路转可供我们逃生。我被相关方面明确告知,只有我在10年之内不写文章,当局才会给我夫妇俩办理出国护照。【廖博文语】
廖祖笙于2011年12月29日发表声明如下:
“不论我在哪里,不论我往后以怎样的形式谋生,写作都会是我一生的职业,言论自由不仅在一个作家不可予夺,在任何人都不可予夺。在我生命的历程里,只有写得多和写得少的区别,写得犀利和写得温婉的区别,只要我在相对自由地呼吸,就不存在完全封笔的可能。我是个勤奋惯了的作家,而且是个落笔成文的作家,在漂泊中为给大家报个平安,更不会让自己的笔端无尽蒙尘。假若你看到我十天半月没有写点什么,便有可能意味着我出事了。要是我连续一个月悄无声息,那么百分之百是山高水低:要么是被失踪了,要么就是被当局给害了。”
作家廖祖笙,曾经的中国共产党党员,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役军人,部队三等功获得者,电台和电视台编辑,记者,自由选稿人,象廖祖笙这样的杰出人士,仅仅因为网路发表博文,辉煌的人生变成了悲惨的人生。近日见网络博文,作家廖祖笙失踪了【当然如杀害就更可怕和恐怖了】。
请求习近平先生和奥马马先生给予关注,如活着呼吁放行出国,给作家廖祖笙一条生路。
二 关于“福清爆炸案”
2001年6月24日,福清市纪委司机吴章雄,触动放置在纪委信访室门口的爆炸物,被当场炸死。
此案由福建省公安厅原副厅长牛纪刚督办,福清公安局原局长林孜为组长的专案组侦破。
此案仅凭一封诬告信,将福清市中福公司原经理陈科云和公司司机吴昌龙定为嫌犯,逼供定罪,成了又一启“赵作海冤案”。
陈科云在《血泪的控诉》写道:(2001年)九月十三日至二十一日,在被黑布遮挡得严严实实的房间内,将他用手铐、脚镣紧紧铐住,下跪、拳打脚踢,变换各种刑法,昼夜不停在轮番审讯。刑警人员边打边威胁说:“我们就是要证据,不讲就这样天天用刑,长时间关押你,把你折磨得生不能生,死不能死,到时候叫你说什么就说什么”。
吴昌龙在《遗嘱》写道“爸妈,我在这里好苦好苦呀!公安人员没日没夜地要我跪在地上,死都要我承认这件事是我和陈科云干的……我不是畏罪自杀,我是实在无法忍受公安人员的严刑拷打,才以此来寻求解脱,你们一定要为我讨回清白。”
十年前受酷刑,至今陈科云手腕上被吊拷的伤痕、吴昌龙失聪的耳朵、另外所谓同案犯杜捷生溃烂的屁股和谈敏华致残的手指,累累伤痕依然清晰可见。为陈科云、吴昌龙作无罪辩护的三位老律师无端传讯达十多个小时;对“福清爆炸案”爆炸炸药量作出的鉴定结论的两名技术专家以“伪证罪”拘押了37天。
陈科云和吴昌龙,至今被关在看守所,十一年沉冤,不判也不放,世界各大报纸多年报道此案,而冤案泡制者们,死猪不怕开水烫。
三 关于“扣压薛锦波尸体案”
乌坎村薛锦波在拘留期间死亡,当地警局称心脏病死,但是拒不归还遗体给死者家属,不就是因为薛锦波遗体上有硬伤吗?维稳难道就可以“杀人不偿命?”。网络问卷调查,竟无一人认同薛锦波心脏病死,而100%认同薛锦波被活活打死和人人心知肚明。
历朝历代,只有“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哪有“杀人还钱,欠债偿命”的。【注:“薛锦波命案”竟然对家属称以还钱了结,“吴英欠债案”竞然以杀吴英偿命了结。】
习近平先生和奥巴马先生:
美帝国于二战后,扶中华民国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美帝国于七十年代,认同中华民国逐出联合国,中共国为联合国常任理事国,美帝国的朝三慕四和实用主义和鼠目寸光,路人皆知。
呼吁美帝国奥巴马先生,在人权问题上,否定美中会商历年来的“人权问题,美中各表”的蠢猪思维模式。
呼吁美帝国奥巴马先生,在中美人权会商中,以美帝国核心价值”人类人权第一”PK中共国核心价值“中共政权第一”。
中华民国之后的建国前三十年,运动一个接着一个,死亡八千万人,且冤假错案如山似海,七十年代胡耀邦先生平反冤假错案,民得以见天日。后三十年,从北京上访的访民数量看,访民冤案量与前三十年有过之无不及。
维稳,凭超过军费的维稳费维稳性价比最低,好似把人当牲口,秦代商秧驭民之术使用蛮力压服。
维稳,该让人说话的让人说话,该赔钱的赔钱,象胡耀邦先生一样的平反冤假错案,此维稳性价比最高,也符合把人当人看的人类共识。
为此,请习近平先生和奥巴马先生在美中人权会商中,别玩走过场的二人转小丑小品闹剧,而干点实事,具体而言就是,关注以上三个案件,以平民冤,以彰法律。
此致
中国冤民同盟
2012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