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5月24日,本网获悉获刑2年的山西阳泉市法轮功学员李桂林女士的案情及简介,现在通报如下:
李桂林:山西阳泉市法轮功学员,女,李桂林于一九九九年初开始修炼法轮功。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轮功后,她因坚持信仰真、善、忍,经常遭到中共人员的骚扰、抄家、绑架、关押,曾被非法劳教两年。
李桂林女士2023年10月19日被警察抓捕,当天下午,将她关押到阳泉市拘留所行政拘留十五天。11月4日,李桂林被刑事拘留,关押到阳泉市看守所。后又遭批捕、起诉。2024年3月27日被庭审,律师依法辩护,要求无罪释放。但平定县法院不顾法律与事实,对她判刑2年。刑期至:2025年10月18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5/2_2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