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6月10日,本网获悉获刑5年的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姜永芹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姜永芹:吉林市法轮功学员,女,出生于一九六九年十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机械系。她考入兰州大学攻读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在浙江理工大学任教。早年修炼法轮功。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泽民集团发动对法轮功的迫害以来,姜永芹多次遭到中共610办公室、国家安全机关、国保、警察和街道居委会的骚扰,还被判刑三年,导致她的家庭和生活受到了巨大的伤害,长期无法工作。后来她定居在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
2022年6月12日,姜永芹女士被吉林市龙潭分局新安派出所警察抓捕,并关押在吉林市龙潭区水部宾馆的102号房间。7月7日或8日,她被套上黑头套,并被带到秘密地点。吉林省公安厅的两名“特训室”警察与吉林市公安局国保大队的两名警察,最初采用了灌芥末和烟呛熏等酷刑手段对姜永芹进行酷刑折磨。之后,他们还采取下流手段对姜永芹进行性侵犯、猥亵和胁迫,持续折磨了近两个小时,给姜永芹造成了巨大的身心伤害。姜永芹的丈夫在海外奔走呼吁,要求无罪释放姜永芹,并严惩实施酷刑和猥亵罪行的相关公职人员。8月19日,由多名维权律师组成的律师团对姜永芹遭受酷刑的吉林省公安厅和吉林市公安局公职人员提出控告,分别递交控告信至吉林市检察院、监察委员会、人大、政法委员会和妇女联合会,但多数部门拒绝接收或拖延处理。
2023年6月14日,姜永芹遭吉林市昌邑区法院开庭,开庭没有通知家属,也不告知家属庭审结果。姜永芹的代理律师也被阻止出庭.
姜永芹在关押期间遭到了严重的性迫害,她的辩护律师为此多方控告无果。由于姜永芹通过律师向海外媒体曝光了中共性侵害法轮功学员的特殊手段,当局禁止了姜永芹和外界的一切接触。至今快两年了,家人和律师都无法知道她的现状。2024年1月24日在没没有通知律师到场的情况下姜永芹被判刑5年。刑期至:202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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