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6月13日,本网获悉:昨天(6月12日)上午,人权捍卫者、国家赔偿权利人张建平先生继5月15日,再次到江苏省高院追国赔案的立案,随后又赶到位于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的江苏省委,要求见省纪委书记、省监察委主任张忠。
据张建平先生说,自己是拿着《最高法院关于国家赔偿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最高法院关于为残疾人提供更加优质的诉讼服务的十条意见》第四条规定的条文去的江苏省高院,昨天省高院接待他的还是上次出来接待的立案庭的吴晓鸣法官,但吴法官似乎忘记了上次的“下个月就会立案”的承诺,依旧是案件太多,根本无法在法定“七日内”的期限立案,又说正在从无锡中院调案卷,等案卷调到后就立案。吴晓鸣法官明显把“七日内”的法定立案期限,以需要“调卷”为由进行混淆。
随后,张建平先生又赶到中共江苏省委员会大院门口,要求见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张忠,追问今年2月2日及5月21日两次(其中后一次是根据接待窗口提示),向张忠主任邮寄举报控告宜兴法院在他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中贪赃枉法犯罪的处理情况。省纪委监委接待窗口工作人员表示,张忠不接待,也不能安排其他官员接待。省纪委监委的12388则是告知,会在三个月内移送无锡市纪委监委立案处理,并短信通知实名检举人。但问题是,张建平先生检举控告是在去年的12月4日,至今已超过半年。从未收到江苏省纪委监委移送无锡市纪委监委的短信通知。
对昨天江苏省高院的答复,及江苏省纪委监委的答复,人权捍卫者张建平先生感慨万千:没有司法独立的现代文明制度,司法公正就是一句空话,党对司法领导下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仍旧奉行的是数千年的官官相护那一套官场陋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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