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20日下午三时十五分左右,上海访民一行二十余人不约而同地来看望冯正虎老师,并给他带来一点食品、蔬菜,当我们在大楼窗下喊:冯老师好!他即从窗口探出身体,只见他面容憔悴,但他还是兴高采烈和我们谈笑风生很乐观。冯老师像个久经沙场的将军。
一个多月来,当局维稳人员从不让他出门,不让他看医吃药,不让他购物买菜。但他不屈不饶地奋斗。他告诉我们说:“在家里的条件要比在东京机场好得多了”。他希望我们越是在艰难困苦的条件下越要坚持住,正义之举一定会击败腐败贪官,要求诉权是公民最基本的利益。上海人大不听,我们可以去北京全国人大,可以去最高法院。我们的交流谈话和把食品、蔬菜吊给他时惊动了警察,警察叫我们离开,我们说:你们给我们这样一个平台不是很好吗?前来看望冯老师小区不让进,用这种方式交流也是一种创新。
年轻的小警察用非法集会的帽子扣我们,激起了我们的情绪,我们齐声高喊:还我自由!保障人权!一下子引来不少围观市民。我们告诉市民,警察不让我们看望朋友,还用非法集会的帽子扣人,冯正虎是大学教授,为了帮助百姓要还诉权,写了几篇文章,政府就用警察来阻止他的行动自由。市民们当场就议论纷纷,都指责警察不对,小警察只好向上汇报讨救兵。同时叫我们进小区到冯老师家里,我们听取意见。结果当我们走到门口,急忙拉了两道警戒线,这时又开来三辆十几座位依维柯警车和五、六辆轿车式警车,如临大敌,制造恐怖现象。王扣玛、孙建敏和一位中年妇女(闵行莘庄农民),强行被拉上警车带到五角场派出所,关押到晚上才放人。警察和国保如此害怕一个受人尊敬的教授,不知他们是在维护法律,还是违反法律,保护腐败和贪官,值得令人深思!
中国著名刑事辩护律师莫少平指出,在中国法典里没有软禁这个措施。他说,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对公民人身自由进行限制有4种做法,包括监视居住、取保候审、拘留和逮捕。这4种强制措施的前提必须是某人涉嫌犯有罪行,或者起码涉嫌违反哪些法律。中国对这些人的限制人身自由,是违反法律的行为。“现在报导的这些情况,对这些人采取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你们老说的‘软禁’,如果这些报导属实的话,公安机关这种行为都是违法的。某种意义上讲,非常严重的是公安机关本身是执法部门,知法犯法。”
前往声援冯老师有:王扣玛、鲁俊、孙建敏、徐玮、童国清、高雪坤、崔福芳等莘庄工业区二十余访民。
上海访民
201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