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上午,温家宝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记者会上,对《华盛顿邮报》记者问——“一年以前,我的一个记者同事曾经向您问到一个关于在中国进行直选的问题,当时您表示这个进程应该是循序渐进的,首先中国老百姓应该证明他们有能力来管好一个村的事务,然后他们逐渐可以管好一个乡、一个县的事务。今年,在世界许多国家老百姓都将会通过直接选举选出自己的领导人,人们不禁要问,什么时候在中国的老百姓才能够通过这种竞争性、直接性的选举选出他们的领导人呢?”,所作出的回答是“我曾经不止一次地提出过,要坚定不移地实行村民自治,并且保护村民直选的合法权利。现在农村村委会许多实践证明,农民通过直选村委会是成功的。他们不仅有高度的热情,而且按照村民自治法制定了严格的选举办法。我至今还是这样认为,群众能够管好一个村,就能够管好一个乡的事情;能够管好一个乡,就能够管好一个县的事情。我们应该按照这条道路鼓励群众大胆实践,并且在实践中使他们受到锻炼。我相信,中国的民主制度会依照中国的国情循序渐进地得到发展。这也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
针对上述问答、结合本人多年对中国选举的观察,特作文如下:
1、“(直选)这个进程应该是循序渐进的,首先中国老百姓应该证明他们有能力来管好一个村的事务,然后他们逐渐可以管好一个乡、一个县的事务。”是温总理一年之前的答记者问。
我要问温总理的是,谁有法定的权利认定中国老百姓管好了村的事务?标准是什么?全国60多万个村,百分之多少村的事务被认定是老百姓管好了后,才会还权于民,直选乡镇长或更高级的行政官员?
2、我要问《华盛顿邮报》的记者:您所问的中国的老百姓什么时候才能够通过直接的有竞争性的选举选出自己的领导人,是指的直选哪一级政府官员?因为中国五级政府的官员从1949年至今都不是由老百姓直选的。根据您的问话,好像是在问温总理,何时直选国家主席、国务院总理。若是如此,建议您找机会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等人更合适,因为人大是立法机关。再则可能一步到位直选中央政府领导人阻力不小。因为有关组织认为中国的老百姓目前还没有能力管好村的事物。不然就不会立法强调“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见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
3、温总理答非所问。若给《华盛顿邮报》记者一个时间表一一最迟20年或15年内中国的老百姓能够通过竞争性、直接性的选举选出直接的领导人。我相信,中国股市的大盘会连封十个涨停。
4、温总理任期只有一年了,九年来全国各地村委会直选合法的极少、非法的比比皆是。我的判断与温总理所说“现在农村村委会许多实践证明,农民直选村委会是成功的”有着本质的不同。我要问温总理:许多是好多?
同时我认为许多之外的村委会直选不成功,身为国家行政最高首长的温家宝总理是负有责任的。因为各级民政部门是《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执法机关,他们在各村委换届选举时,负责组织和指导,所以有不成功的村委选举,就有这些部门的责任,也因此有政府首脑的责任。
5、从以往的历史来看,全国四级民政部门和五级政府在“保护村民直选的合法权利”上,做的很不好,不然就不会有湖北的董滩村、群艾村和广东的太石村、乌坎村等数以千计的村的村民抗议非法的选举。而同样历史事实也一再证明,某地政府部门干预得越少,当地村委选举就越民主,越符合民意,越运转得好。所以,村民能管理好村务是有充分证明的。
6、温总理所说的,“我相信,中国的民主会根据中国的国情循序渐进地得到发展。这是任何力量所阻挡不住的”人人皆知的话,稍有中国近现代历史常识的人,都心知肚明。问题是谁在阻挡中国民主的进程?又该怎样排除此阻力?我们当然期待身为国家行政首脑的温总能够为中国早日实现民主猛推一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