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16)权利运动发布:
【提示:在京访民朋友听到云南省楚雄州禄丰县勤丰镇的计划生育手术受害者、一个已经失去劳动能力的李忠英在被当局长期非法关押黑监狱,又于2012年“两会”前被处以劳动教养1年9个月的消息后,纷纷表示将择日前往云南楚雄州,通过法律途径解救这位在访民中颇有人缘大姐,并在认真研究了当局对李忠英作出的“聆讯告知书”和“劳动教养决定书”后、特在出发前向云南省楚雄州劳教委发出五问的讨伐檄文】
1、“聆询告知”书称:你(李忠英)因扰乱工作秩序根据《劳动教养试行办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拟决定劳动教养壹年玖个月。第五项是指,有工作岗位,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不听劝告和制止的。 李忠英作为在计划生育手术后失去劳动能力的一个农民,从未有过工作岗位,何来长期拒绝劳动、破坏劳动纪律、而又不断无理取闹、扰乱生产秩序、工作秩序、教学科研秩序和生活秩序、妨碍公务、及不听劝告和制止的行为?
2、“劳动教养决定书”称:呈报单位禄丰县公安局调查认定,李忠英于1994年11月在楚雄七十九医院施行节育手术。事实上,强制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是在勤丰镇的一个由乡政府租用的民房内进行的,卫生条件是否达到国家标准还是疑问,连主刀医生李祖宋至今为止都不是七十九医院的医生,禄丰县公安局调查后何以认定在七十九医院施行手术?莫非县公安局某位领导也是1994年因节育手术获益者之一?
3、“劳动教养决定书”又称:“针对李忠英上访反映的问题,经县、州、省节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组三级鉴定,均认为与计划生育手术无关,并将定组三级鉴定,均认为与计划生育手术无关,并将鉴定结论告知了李忠英,但李忠英仍以此为由继续上访。李忠英于1994年响应国家号召进行节扎手术后长年卧病在床,一段时间甚至出现生活不能自理。2002年还怀孕6个多月,被勤丰镇人民政府强制带去流产。一个成功的输卵管切除手术为何还能怀孕?县、州、省三级因何给出这样的结论?是否三级领导都曾染指国家划拨的计划生育专项资金,还是为了官官相护,此种行为另人发指!
4、“劳动教养决定书”还称:从2006年至2012年,其先后到北京、上海、广州等大城市上访达二十八次,户籍所在地党委政府每次均安排三至四名工作人员用数天的时间往返将其从上访地劝回原籍,共出动人员230余人次,支出各种专门费用高达349979.61元人民币。如果到大城市探望自己的子女和旅游也是违法的,那么中国近14亿人口是不是因该足不出户。
5、在没有出具“聆讯告知书”和“劳动教养决定书”前,政府和公安部门有何权利将李忠英长期、多次关押在养老院?执法犯法是不是政法机关的特权?法律和百姓都该让官员玩弄于鼓掌之间吗?
请社会各界和国内外媒体关注访民这一次勇敢挑战违宪的劳动教养制度的公益维权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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