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8月18日,本网获悉获刑3年4个月的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法轮功学员王菊香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王菊香: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法轮功学员,女,1973年生。福建省武平县人,后居住厦门市集美区,她曾是一位中学教师。1998年11月开始修炼法轮功。1999年7月,中共江泽民流氓集团开始迫害法轮功与修炼者,王菊香2000年底背着三个月大的孩子上京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回来后警方将她交给学校监管。2001年1月,王菊香在武平县城书写“法轮功好”、“真善忍”等真相标语,向学生讲天安门自焚骗局,被迫害关押,因不放弃信仰,最后被判刑三年。
王菊香2022年6月19日被国保警察入室抓捕,第二天傍晚她被释放回家,她被监视居住。2023年11月4日,王菊香被刑事拘留关押到看守所,2023年被判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2024年7月18日,她被转监关押至福建省女子监狱。刑期至:2027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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