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被判10年的著名出版人、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董事长何林夏已经服刑8年3个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8月23日,本网获悉:六年前被判10年的中国大陆著名出版人、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董事长何林夏已经服刑8年3个月。目前讯息全无,服刑监狱不详。

何林夏原是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董事长,曾打造“理想国”、“新民说”等品牌;2015年11月出版已故历史学家高华的遗作《历史学的境界》,被中宣部叫停,而理想国也因此关停;何林夏于2016年5月22日被正式逮捕。2018年8月21日,遭判刑10年,此案震惊出版界。

何林夏简介:1958年出生,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早期任广西师范大学历史系教师,职业学者,自由派知识分子,“理想国” 、“新民说”、《温故》等系列丛书创办人,“优秀出版人物”奖、中国出版“十大年度人物”奖等荣获者,原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集团董事长,中国在押政治犯。

曾于1982年毕业于广西师范大学,最初留校担任历史系教师,后于1994年进入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先后任文史编辑室主任、总编助理、副总编辑等职;1998年,曾担任总编辑;自2008年起,担任社长兼总编辑;自2009年起,因该出版社改制成立出版集团有限公司,一直担任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打造“理想国” 、“新民说”等品牌;2015年11月出版已故历史学家高华的遗作《历史学的境界》,被中宣部叫停,而理想国也因此关停;

2016年2月,其突然被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灌阳县警方以不知名罪由带走,自此失联;同年5月22日,被桂林市灌阳县警方以涉嫌“受贿罪”正式逮捕,但网友及出版界同仁称其被捕的真正原因与出敏感书籍有关;

2018年8月21日,其“涉贪污受贿案”在灌阳县法院公开受审,最终被一审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数罪并罚,总和刑期13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刑期至2026年2月。目前服刑监狱不详。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08/108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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