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3-15)权利运动发布:
山东省济宁市微山县访民朱广花,因身份证和手机被窃一案于“两会”期间到北京,向案发地的北京火车站派出所请求破案,结果被截回当地后被处以15天行政拘留。昨天,有关人员又到微山县拘留所告知朱广花,政府要对其进一步给予劳教处罚。
朱广花于去年腊月初九上访时,在北京火车站身份证和手机被窃,向火车站派出所报案并被受理立案,但公安机关一直没有破案,于是朱广花在3月6日进京,请求北京火车上派出所尽快破案。结果,没有身份证的朱广花被移送给济宁市驻京办,然而于3月8日截回地方。
据了解,朱广花之所以上访,是因为1998年带母亲外出求医后,房屋的东邻居朱恒喜、朱春广父子乘朱广花不在家中,未经许可强行入侵朱广花住宅,并将朱广花房屋内的家什卖光。而且,在扩建自己房屋时,拆除朱广花院墙占地建房,还砍伐了朱广花房前的四棵成材树木。
朱广花于2007年回到家中后,发现自己的家中已经被朱恒喜父子侵占,遂于2007年4月20日向微山县公安局报案。欢城镇派出所的王所长曾到案发地进行调查,也对被砍伐的树木拍照。很快,微山县公安局于2007年6月26日作出微公不立字[2007]2号不予立案通知书。
在微山县公安局作出的不予立案通知书中称:1、朱广花房屋因长期无人管理,所以朱恒喜居住朱广花房屋构不成犯罪;2、朱恒喜砍伐朱广花榆树一棵(四棵变成一棵)是用于修缮房屋;3、朱广花所称房屋内双人床、单人床、张布沙发、炉子、煤三吨、麻棕床垫、缝纫机等等财产,没有证据证明客观存在。不服微山县公安局不予立案通知的朱广花向济宁市公安局申请复议,结果复议被驳回。正是公安机关的不作为,使朱广花走上了上访之路。
另据朱广花反映,河北唐山的姚远芳是自己身份证和手机被窃的嫌疑人。姚远芳原来也是上访的访民,现在有可能已经成为了劫访的线人。朱广花认为,自己这一次进京并没有到有关部门上访,微山当局却对其拘留,甚至还要一事两罚处以劳教,完全是对自己依法维权的报复和打压。
朱广花电话:139547722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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