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职工黄立平致“两会”:官员懒政我温饱难继


我叫黄立平,是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城镇居民,因家境贫困,1954年开始在本镇淮南纱厂等单位打工谋生。1958年7月全国大炼钢铁期间由新丰乡指导员唐国政同志调我到大丰县冶炼四团新丰营工作,此项工作结束后政府安排我到新丰农具厂(即:大丰市标准件厂,大集体性质)为正式职工。1961年响应国家关于“精兵简政”的号召,被精减到本镇同丰村务农,1979年3月全国落实下放政策时,我又被调回原厂工作,但我未及时发觉经办人不负责任,未给我一步到位恢复工作性质,直到1997年退休时我才发觉我的退休工资被核定为每月83.90元,另外“副补”和药费66元,直到2004年工厂倒闭一直未调工资;2009年7月份全市推行“镇管市补”每月增资57元,一年后普调一次,现每月工资271.88元,连“副补”和药费共337.88元。

由于多年以来的人生曲折特别是被压缩下乡的16年中,因家中人多劳力少,家属患病连续求医多年后不幸去世,落得一贫如洗外加大笔债务,儿子因此怪我盲目下乡致贫而反目成仇,这更使我后悔和悲伤,反思自己如果从刚开始工作连续四十多年不下放,绝不会落得如此温饱之忧和悲惨结局!

虽早已听说党和国家关心60年代精减人员生活,但因政策不公开,同类已获解决的大多是走后门,我无法开后门总遭刁难不断。加之我恢复回厂后一直没有如实恢复大集体工作性质,故依法请求基层领导照顾给予提高生活待遇。可是经多次奔波,却落得不负责任地一推了之。我依法要求上级复查,大丰市人民政府于今年二月发来红头复查意见。因市政府对文中特别强调的民政部规定原文无法出示,后在本人的执著追求下,才经市政府结引到民政局看到了大丰市唯一的民政文件汇编。经查实:该文件汇编属原敷衍塞责者专用,大丰市民政局“首查”与所谓“大丰市人民政府红头复查意见”实为同一人所搞,只是换盖了不同的公章。如此懒政作假欺民,实在令人失望!

我市是全国百强县市之一,在物价不断推高的今天,我因年老多病,温饱难以为继,求助无门,我真不知道这离奇的弄虚作假、踢皮球到何处去讲?故今特如实急报“两会”,恳求为民作主,依法严查懒政官僚作风,根据党的相关政策和执政为民的中央精神,批复落实给予本人应享有的生活待遇,以安民心!

具报人:黄立平
通信地址:江苏省大丰市新丰镇康平居委会
联系电话:15365703950
20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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