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29)权利运动发布:
我是江苏省无锡市新区旺庄镇华光村南三房39号村民周亚红。由于家中房屋遭遇不公拆迁,我进京上访,在2011年9月17日,在北京被无锡地方女民警和三个保安(打手)押送到无锡市青山湾金海花园宾馆8102室,没有任何手续和法律文书,非法拘禁长达34天。关押期间在水里放药,大便泻血,生病不给医治。其中一个“特勤”名叫沈大伟的自己摔了一跤,爬起来就用烟头往我身上扔。
由于不服地方政府的非法拘禁,本人于2011年11月6日到江苏省政府上访,又被押送至无锡坊前新芳园酒店110室。11月16日下午又转到青山湾金海花园宾馆8102室。11月17号上午9点钟,旺庄街道路东派出所所长郁晓明(警号220486),刑侦民警邹建东(警号220372),社区民警薛正伟(警号028087),还有一位女民警,旺庄街道2名小干部和6个保安,把我押送至无锡市第七人民医院做“精神病”鉴定。他们把早已准备好药的针管射在我的肌肤里抽大血、脑CT、拼图、答题,还做了400题,对我胡乱治疗,使我的脑海一片空白,脸色苍白,一个月以后才恢复正常。民警薛正伟代替家属签字,到下午4点才回到青山湾,五点钟保安胡建伟对我一顿毒打,打得我30多小时无法吃东西。18日深夜生病,肚子疼得无法忍受,直到次日凌晨。21日早上,郁晓明、薛正伟等人看我身体实在不支,下午才送我回家。仍无任何法律文书和手续,非法拘禁并强行送至精神病院做“鉴定”,时间长达16天。12月5日,所长郁晓明和薛正伟来我家,告诉我鉴定结果正常,无任何精神异常。我索要鉴定证书,但遭到拒绝。
2012年1月11号,我在无锡清阳路上,莫名其妙地被旺庄街道综治办黄建(主任)带了一群保安,把我的车劫下来,钥匙拔掉,手机抢掉,把我推进面包车,绑架到无锡青山湾金海花园宾馆8107室。12号,民警薛正伟来给我做笔录,我问他我犯了什么罪?他告诉我说;“我不懂法的。”不懂法怎么能当民警。在关押期间,我一直感冒,鼻涕带血,鼻子闻不到味,不给药吃,有一个叫顾乾的看守侮辱我,直到1月21日,小年夜的中午才骗我回家,关押长达11天。这次仍没有任何手续。到家以后,去医院检查,鼻窦炎,嗅觉器官损坏。医生说“有可能是长期不见太阳和精神受了刺激造成的。”
旺庄街道路东派出所对我非法拘禁,并强迫我做精神鉴定,严重违反了国家的法律法规,是一种刑事犯罪行为,要求上级各级领导和主管部门立案调查,依法将责任人绳之于法,还我公民的基本权利,依法补偿由此造成的精神损失、经济损失。
控告人:周亚红
联系电话:131965580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