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2012年4月28日)下午13时30分,我和代理律师夏钧、公民代理韦开珍早早来到上海市嘉定信坊调节中心(嘉定区金沙路85号),这里是化解矛盾的地方,农民知道区政府对我信访事项调查,也来了21人参加旁听,虽不能发言,但是非还是分得清楚。
今天的主持人是区检察院,听证员四人(有政府的律师、人大代表及相关领导),有政府各部门约有30多人参与。主持人宣布听证会遵循的是:分清是非,实事求是,讲法律,说政策,围绕主体程序,谁违法,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可笑的是,安亭镇土地所的拆迁和评估,主持人口中说出是合法的、正确的,用低价收购农民房屋,逼迫农民购买高价商品房也是政确的,原因是有法院判决。
在1999年嘉定区法院作出(1999)沪嘉民初字第686号、上海第二中级法院也作出(1999)沪二中民终字第2569号判决、2000年上海高级法院又作出驳回通知(2000)沪高行监字第17号,这三份法律文书混淆民事、行政主体关系,混淆民事、行政诉讼原则,制造了错案(一周后晒晒法律文书评论)!如此,事实证据主持人的耳朵、眼腈、大脑没有问题,只得思考是讲法还是用权来主持听证会?
信访听证结束,信访人的代理人韦开珍认为显失公平、正义,拒绝签字,夏钧律师也认为没有必要签字,信访人本人也没有签字。一个不讲道德、没有原则、不论法律的听证会失去公平正义,只会揭起民忿,只会加深矛盾,激起更多妨碍社会稳定步伐!
本案的焦点涉法涉诉,区信访部门开听证会,本身就是错误的失政行为!不按程序拆迁还有道理?农民讨回自己财产,却变成没有理由。
鲁俊电话:13651817422。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