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28)权利运动发布:
上海市浦东新区崔福芳、徐伟、徐连娣、丁菊英等42位被强拆人,就政府违法强拆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后,屡遭司法不作为。为此,众当事人向相关部门提出质疑:是不能诉还是不可诉?
据崔福芳们反映,自己房屋遭非法动拆迁、恶意评估、没收土地、合同欺诈等,甚至在强拆时人身权和健康权还受到不法侵害,而这些都是政府和行政机构乱作为、甚至是胡作非为的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对行政乱作为和胡作非为是可以通过行政诉讼得到救济的,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不仅不立案,甚至连不予受理的裁定书都拒绝作出。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明明规定我国实行的是司法独立的制度,可浦东新区法院就是拒绝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明文规定,是代表政府和行政机构的官员在违法后老百姓有没有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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