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士遗孀曾金兰为执行15年生效判决被关黑监狱


(2012-4-27)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启东市76岁烈士遗孀曾金兰因为1998年的生效判决得不到执行而上访,不仅屡遭截访,还在今年“两会”期间被非法关押黑监狱时,受到汇龙镇南城区街道党工委书记黄燕燕的恶语相向和抽耳光羞辱。

据曾金兰老太反映,其儿子陈远明是启东市高压油泵厂职工,与原启东服装厂(服装集团公司)职工陆燕飞结婚,根据当时福利分房(实际就是承租)的政策,高压油泵厂为服装集团公司职工蔡炳生安排住房,而服装集团公司以对等条件为陆燕飞和陈明远夫妻俩安排启东市汇龙镇幸福街幸生巷61号住房一间,当时的住房租金由陆燕飞工资中扣除。

到1994年,陈明远和陆燕飞协议离婚,孩子由陈明远抚养,61号房屋由陈明远和孩子居住。2006年11月26日,服装集团公司以陈明远拖欠房屋租金为由,擅自将该房屋以10000元的价格卖给了单位职工宋晓东,并办理了过户手续。

为了维护自己的住房权利,曾金兰作为儿子的委托人,以“服装集团公司与宋晓东之间的房屋买卖无效、陈明远有优先购买权”为由,向启东市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法院经审理后判决:启东市服装集团公司在尚未解除房屋承租关系即与宋晓东之间的进行房屋买卖的行为无效;驳回陈明远优先购买权的请求。不服一审判决的陈明远向南通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1998年南通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启东市服装集团公司与宋晓东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无效,陈明远拥有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终审判决生效后,却一直没有得到有效执行,直到2005年61号房屋因旧城改造中被强制拆除,曾金兰老太烈属证和军功章在强制拆迁中遗失,陈明远没有得到安置,其和孩子彻底失去了住房的权利。曾金兰老太为了儿、孙的住房权利,开始进京上访。

2012年3月11日,曾金兰老太在北京被启东市维稳办人员张兴隆、蒋勤荣截回地方,关押在启东市粮贸宾馆黑监狱,专程赶到的党工委书记黄燕燕羞辱76岁的曾老太:什么老革命战斗英雄?不要脸的东西,耍无赖……

曾金兰电话:0513-83340019.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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