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23)权利运动发布:
都说中国大陆地区是一个没有创新的“山寨”大国。而当局的喉舌认为,这是没落资本主义对我特色社会主义所体现的小肚鸡肠。其实还真是这样,在特色社会主义的司法鉴定中,就往往出现让人瞠目的创新,例如,福建严晓玲5个月输卵管型宫外孕大出血死亡案。而此前在山东禹城市法院,“十月怀胎、一朝分娩”的金科玉律被司法鉴定创举彻底颠覆,让尚成德、孙加玲夫妻俩上访十年讨不到说法。
2002年1月22日,尚成德、孙加玲夫妻的儿子尚明林与有亲戚关系的、且已怀孕孙安静发生纠纷、并有肢体冲突。第二天(即23日)孙安静发现阴道有流血现象,便住院治疗。第三天(即24日)孙安静的丈夫米涛带十多人赶到尚成德家中,对尚成德和尚明林实施暴力侵害,并打砸尚家屋内的物品,然而将尚明林强行拖上汽车,一路殴打至禹城市公安房寺分局,交给公安分局局长赵奎利。孙安静于三天后(即27日)出院,并于2002年10月27日通过剖腹产生下一男孩。
而当时受到严重暴力侵害的尚明林在被接回家中后,开始出现精神失常现象,经过多家医院的治疗,病情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来越重,最后经鉴定为智力伤残二级,也就是生活不能自理的精神病人。而此时的尚明林刚刚20岁。
可能是害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缘故,当时与尚明林发生肢体冲突并住院的孙安静,于2003年2月13日,带着当初病历到德州市刑警支队和德州市人民法院做司法鉴定,法医认为:根据B超诊断和2002年10月21日出生婴儿情况可以推断(2002年1月24日)流产成立,但不敢确定。
2003年3月3日,孙安静到禹城法院司法技术室申请鉴定损伤程度、方式。法院出具禹法鉴5号司法鉴定结论:孙安静伤情符合腰腹部遭钝性外力所致不完全流产并最终引起完全流产,2002年10月21日所生男婴据孕期推算应为再孕结果。根据《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规定,孙安静所受损伤程度为轻伤。
一个尚明林重伤、一个孙安静轻伤,公安局有了这样的“原材料”,就很容易做这一盘“菜”了,结果是实施暴力侵害致尚明林精神失常的米涛、麻志国分别被行政拘留10天和7天。
不服如此司法鉴定的尚成德找到孙安静当初治疗的医院,询问了主治医师吕华,病历记载孙安静末次月经是2002年1月20日,预产期是10月27日。而孙安静生产是在10月21日14时25分,顺产。如果孙安静1月22日发生流产,那么肯定不可能在一月份再次怀孕,甚至二月份怀孕的机率都不可能,更不可能在原来的预产期前顺利分娩一男婴,也就是流产和再孕的说法完全不符合基本常识。
为了给自己儿子讨一个公道,尚明德和孙加玲开始了上访之路。可十年的上访并没有改变荒谬的司法鉴定,反而夫妻俩两次被处以劳动教养……。十年了,此心不改的夫妻俩至今依然奔波在进京的上访路上。
尚成德电话:15215445278.
孙加玲电话:1335627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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