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六位女法轮功学员因聚会学习法轮功著作均被被判刑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1月18日,本网获悉: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六位女法轮功学员因聚会学习法轮功著作均被被判刑。

2024年4月17日下午两点多,梅州市梅县区国保大队和程江镇派出所警察闯入梅县区程江镇扶贵村的曾秀琼家,抓捕了聚会学习法轮功著作的曾秀琼和在其家的谢国芬等共六位法轮功学员。这六个人分别是:曾秀琼,女,59岁;张桃凤,女,47岁;谢国芬,女,62岁;李利珍,女,64岁;黄淑珍,女,75岁;刘梅芬,女,43岁,家住梅州市梅县区程江镇。随即均被刑事拘留。

曾秀琼、谢国芬、张桃凤被关押梅县区城东镇竹洋村的看守所,刘梅芬被“取保候审”。黄淑珍也因年纪身体原因被释放,李利珍是梅州籍人,常居住在珠海市,至今被关押在梅州市看守所。

此案2024年9月开庭,近日获悉: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六位女法轮功学员被判刑:

曾秀琼被判5年6个月,罚款九万元,刑期至2029年10月16日;

谢国芬被判4年6个月、罚款七万元,刑期至2028年10月16日;

李利珍被判4年、罚款六万元,刑期至2028年4月16日;

张桃凤被判2年、罚款三万元,刑期至2027年4月16日;

刘梅芬被判1年缓1年半,罚款一万五千元;

黄淑珍被判1年缓1年半,罚款一万五千元。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1/blog-post_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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