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定2024年12月5日对内蒙古基督徒王洪兰等因销售正规出版圣经而被控“非法经营罪”案的宣判因故取消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2月5日,本网获悉:原定今天对内蒙古基督徒王洪兰等因销售正规出版圣经而被控“非法经营罪”案的宣判因故取消。

王洪兰等弟兄姊妹被控非法经营罪一案,原定于2024年12月5日在内蒙古呼和浩特回民区法院的宣判,因审判长突发疾病临时取消。他们购买正规途径出版的圣经,高买低卖,不赚一分钱,目的是为了传福音。国务院也发文取消了圣经的发行审批,该案根本不构成犯罪。王洪兰等人帮助了无数家庭和学生,有益于社会,希望中共当局尊重基督徒的信仰,停止对基督徒的迫害和打压。

2021年4月被抓捕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王洪兰等众基督徒中,班颜超已获刑5年,王洪兰、王迦勒、刘敏娜、杨志军四人仍被羁押看守所未宣判,季合营、季国龙、刘伟、张旺四人取保获释。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王洪兰等10名基督徒销售圣经案”概述:

被指控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21年4月被抓捕的内蒙古呼和浩特市王洪兰等10名基督徒,其获罪原竟然是因销售正规出版圣经而导致的,他们补贴国内基督徒买的圣经,都是南京正规出版,没有盈利,竟然还是被强行控罪非法经营。目前已经被羁押三年七个月之久,严重超过法定期限,他们当中很多疾病缠身。2021年11月22日,回民区检察院将本案移送至法院起诉。经过两次庭前会议(第一次因公诉人身份问题被宣布无效)之后,回民区法院于2023年11月20日正式公开审理该案。

2023年11月20日该案正式开庭过程中,庭审中代理律师们列举大量的事实,对公诉人的指控予以反驳,律师们并向合议庭严正声明:“公诉人指控的非法经营罪,主观方面要求是故意。如果合议庭拒绝了解被告人的信仰,就表明合议庭不准备了解被告人高买低卖圣经的真实目的,也就是说,合议庭不打算正确地适用非法经营罪。”

此案中王洪兰、季合营(王洪兰丈夫)、季国龙(儿子)、王迦勒(侄子)、刘敏娜(姑娘)、刘伟(刘敏娜丈夫)、张旺、杨志军、李超、班颜超等10人,被控涉嫌非法经营罪于2021年4月15被呼和浩特市回民区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目前此案中:班颜超获刑5年,王洪兰、王迦勒、刘敏娜、杨志军四人仍被羁押看守所未宣判,李超、季合营、季国龙、刘伟、张旺五人已经取保获释。

对内蒙古王洪兰等人销售圣经案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2/2024125_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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