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7年的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法轮功学员张秀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2月11日,本网获悉获刑7年的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法轮功学员张秀芳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秀芳:吉林省辽源市东丰县法轮功学员,女,1961年生,2024年年63岁。原辽源市东丰县医院护士。早年修炼法轮功,在中共一九九九年七月开始迫害法轮功后,张秀芳因坚持法轮大法信仰,经常遭到派出所、街道、社区的中共人员的骚扰,并被抓捕、关押,于2009年曾被判刑3年。

2024年6月21日中午,东丰县国保大队警察、派出所警察及社区相关人员突然闯入张秀芳家,将张秀芳抓捕,关押到辽源市看守所。警察以张秀芳邮寄法轮功信为由,将她刑事拘留、批捕,后起诉到辽源市龙山区法院。2024年12月上旬获悉,张秀芳被龙山区法院判刑7年,刑期至2031年6月20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2/7_1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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