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刑10年的广东省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廖燕琼女士的案情及简历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4年12月27日,本网获悉获刑10年的广东省兴宁市法轮功学员廖燕琼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廖燕琼:广东省梅州市下辖兴宁市合水镇法轮功学员,女,2024年五十多岁,其丈夫李卓忠是兴宁市某中学的教师,廖燕琼曾是幼儿教师。因修炼法轮功,李卓忠和廖燕琼曾遭多次非法劳教,期间李卓忠遭受残忍的酷刑折磨。

2024年4月19日,李卓忠、廖燕琼夫妇遭兴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抓捕。随即遭刑事拘留,后遭批捕、起诉,警察将他带到兴宁市医院强制做体检,结果显示他李卓忠有肺结核,被看守所拒收。其在梅州市病残收治戒毒中心关押。2024年12月20日获悉,李卓忠、廖燕琼夫妇均被梅州市梅县区法院判刑10年、罚金十五万元。刑期至:2034年4月18日。

本文转载自:https://wqw2010.blogspot.com/2024/12/10_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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