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5年1月7日,本网获悉获刑1年6个月的山东省烟台市法轮功学员张建秋女士的案情及简历,现在通报如下:
张建秋: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法轮功学员,女,2024年6月24日,张建秋到烟台市蓬莱区村里集镇宣讲法轮功,遭人举报,被烟台市公安局蓬莱分局村里集镇派出所警察抓捕。随后警察告知家属,张建秋被行政拘留十三天。2024年7月5日,家属接到检察院电话,说张建秋已由蓬莱拘留所被转入烟台看守所。后遭刑事拘留、批捕、起诉。2024年12月下旬,张建秋被烟台市蓬莱区法院判刑一年六个月、勒索罚款五千元。刑期至:2025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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