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选举观察(2012)之三十二:中共北庄子村书记的领导权起码不具有合理性 (作者:姚立法)


4月10日,是河北省定州市(县级)北城办事处北庄子村委会换届另行选举日。

此前的元月18日是北庄子村的换届选举日。该村角逐村主任一职的有田文忠、华建志、田永华三人 。选票上正式候选人名单中没有华建志。据村民反映,华建志是靠贿选而得的235张选票。因三人竞争激烈,选票分散,三人无一人当选。村主任一职缺额。

村委会委员候选人选票上有四人,田永建、何俊生、侯建超、王喜翠。应选委员两人。
同样因竞争激烈,而又选票分散,四人全部落选。

落选的候选人王喜翠是该村中共支部书记。

3月5日,北庄子村村民数十人上访,抗议政府拖延另行选举。因村民从官方得到消息,政府想一拖了之。

上访之后,北城办事处着手另行选举。据不愿透露姓名的人士介绍,北城办事处不希望上访积极分子田文忠当选村主任,而希望田永华“连任”。但根据《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第三十一条、“另行选举时,根据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确定候选人”的规定,田永华在另行选举时不能成为正式候选人。因为非正式候选人华建志在元月18日的选举中,得票超过田永华(田永华得211张选票)。

为使华建志不上选票退出竞选,有效的一招就是由有影响力的人出面“协调”,由田永华承担华建志已付出的“竞选”费用、并写下保证书不再竞选、同时写出申请自愿放弃候选人资格。这一招果然生效。

为确保中共村书记王喜翠当选委员,则采用了同样的办法,在其他三位候选人中“劝退”一位。经做大量的工作,最终成功“劝退”本村首富的内侄侯建超。

出乎官方预料,4月10日的投票结果是,上访积极分子田文忠以619票当选村主任,而由北城办事处和中共村支部决定非法“代理”过村主任的田永华的得票不增反降。

更具讽刺的是,多方力保的中共村支部书记王喜翠得票260多张选票落选。她失去了进入村委会任委员职务的机会。

4月10日的另行选举还有不小的插曲。有选民在选票上写了——“大贪污犯王喜翠”七个大字。同时还有选民在选举会场厉声指责中共村书记王喜翠违背农民利益非法卖地、是贪污犯而发生争吵。

北庄子村的选举,暴露出两大问题。

1.定州市政府民政局和中共定州市委组织部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提倡拟推荐的村党支部书记人选,先参加村委会的选举,获得群众承认以后,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如果选不上村委会主任,就不再推荐为党支部书记人选”完全不当一回事,暴露的是中央两办文件的精神不具有权威性呢?还是中央两办的文件本来就是可以不执行的呢?

2.中共北庄子村书记王喜翠未竞争上村委员一职,暴露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四条“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领导和支持村民委员会行使职权的规定”起码不具有合理性!

附:北庄子村有4个村民小组,300多户人家,男女老少1500多人,登记选民1123人,4月10日参加另行选举投票选民89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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