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12日、13日,辩护律师两次会见张文鹏,告知其三亚市城郊检察院对2024年12月13日控告的答复函内容,张文鹏称对这样的答复内容一点也不意外,更不认可。
张文鹏认为自己无罪,称被长期羁押不与人交流,表达能力有所下降,他自2025年2月21日开始写信,分别给侦查机关、检察院、律师写了有5、6封信,交由看守所管教转送,其中给律师的信是关于辩护策略,但看守所只将给侦查机关、检察院的信交给了办案单位,给律师的信件却被扣押了。
辩护律师经询问看守所领导,其称由于信件内容中有提到转交案外人,故不能交付给律师,辩护律师要求看守所展示书信内容,与张文鹏三方共同确认是否存在不宜交付的情形,再确定信件如何处理,被看守所拒绝,称看守所将作为档案留存。
此外,在上次会见时张文鹏提到此前存入的《刑事诉讼法分解实用全书》、《一辩到底》、《百年孤独》等书,已经被反复看了三四遍,希望再多存一些书,本次辩护律师又向看守所存入《刑法分解实用全书》、《李卓吾批评本西游记》等共计十二本书,以缓解张文鹏在看守所内单调、难熬的时光,对此三亚市第二看守所予以积极配合,值得肯定!
但是就律师会见室布置影响律师工作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改观,目前仍然不能满足律师与张文鹏核对证据的要求,被羁押人座位距离中部隔断较远,律师无法自行直接向被羁押人交付任何资料、也无法展示涉案证据中的大量图片等内容,更无法就关键性细节进行核实,对此,辩护律师曾于2025年2月17日、18、19日提出将打印的律师阅卷摘要交付给张文鹏,以便解决当前困境,但被看守所拒绝。
在辩护律师口头向三亚市驻所检察室提出核对证据困难的问题时,三亚市驻所检察室领导称,经请示市院和承办人张文峰,刑事诉讼法只规定了自审查起诉之日起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没有规定被告人有这个权利,故不能将律师的阅卷摘要交付给被告人查阅,并且称三亚市第二看守所是近年新建的看守所,通过上级验收,不应该存在影响律师工作的情形,辩护人要求给予书面答复,目前城郊检察院还未进行答复,本次会见室仍然没有任何改变,严重影响律师的辩护工作进展。
张文鹏称如果不让他清晰的知道证据内容,他将拒绝参加以后的法庭审理,并称此前多次约见检察院承办人张文峰,自2024年1月5日审查起诉到2025年2月20日退回补充侦查,张文峰一次都没有来看守所提讯过他,张文鹏表示十分气愤,称检察院有责任听取被告人意见并要求公安机关侦查证明自己无罪的证据。最后,张文鹏表示自己在看守所内积极锻炼身体,一定会以良好的体态和心态来应对种种非难,他坚信自己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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