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4-3)权利运动发布:
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城关镇的于洪,是一位非常不幸的女人,其前夫和儿子两代人分别在汝城县水电总公司这个国企(党产)单位的工作中离奇死亡,因没有得到一分钱的工伤赔偿和抚恤,被迫长期进京上访控告和维权。可被控告人水电总公司因为特殊的党产身份,其虽然不是司法机关,甚至连行政机构都不是,但其一句话就能让惟命是从的公安将无辜的于洪送进拘留所。
2012年3月29日上午10点,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冤民于洪在途径天安门时,遭到警察盘查并被强行带到天安门分局,呆了3个小时后送到久敬庄,被地方驻京办接出。昨天晚上18点,押送于洪的车辆到达汝城县,被直接送到城关派出所关押。因为于洪上访控告的是汝城县水电总公司,在扣押超过12小时后,汝城县公安局就听从被控告人水电总公司的所谓“于洪非法上访扰乱公共场所秩序”指令,对控告人于洪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多次被暴力伤害、行政拘留和劳动教养迫害的于洪,其不幸遭遇虽已引起包括国内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法制栏目等多家媒体的关注,但因水电公司这一党产的特殊和傲慢,合理诉求始终得不到解决,被迫一次次进京上访。
于洪电话:13240458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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