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冤民林旭光等第七次致信胡锦涛、温家宝


——我们相信中央,却为什么得不到中央的保护?

胡锦涛、温家宝先生:
您们好!

你们是否收到我们的来信:福建省福州市的执政者造就大量的冤民过着“人不像人,鬼不像鬼” 的生活,在无限的痛苦中挣扎度日。

残疾冤民林旭光说:“福州执政者不按照征地的法律规定,在埠兴村直接动用“武装力量” 搜刮民脂民膏,掀起了一场又一场疯狂压价、折扣的不法拆迁(温福、机二、三环始终拿不出拆迁的合法性文件)。

当我们的合法利益受到严重侵害时,首先想到的是法律,坚信了胡、温,坚信了法规(国务院令第305号)等,但是,中南海的政策被地方政府抵抗,我们的投诉被政府层层阻止,无法到达你们的手里。

村民受害者郑女士说:“大部门村民把胡锦涛强调“依法治国” 、“反腐倡廉一刻不能松严查腐化决不手软…..”当成了大救星,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多次依法上访,全被地方压制、掩盖,对依法据争的农民们进行“毒打、关押、劳教、洗劫” 着折磨,一个个村民在恐惧中任人宰割,当权者一个个中饱私囊,升官发财。

官逼民访,不得不访,也被当局以维稳之名剥夺了他们支持胡、温的举动,剥夺了上访是宪法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保护了犯罪集团的为非作歹,架空了胡、温政策。

残疾冤民林旭光说:“在状告无门的绝望中,相信了温家宝向中国群众表明:“中南海的大门永远面向广大群众敞开的” 。可我到了中南海的大门投递“上访恳求书” ,完全符合温家宝着邀请,不存在任何扰乱社会秩序行为,却被北京市西城区公安局分局以莫须有“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套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情节较轻的拘留处罚。

时逾四个月后,福州当权者目无《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章管辖第九条“行政案件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没有管辖权就没有处罚权。兴师动众,对残疾人林旭光持枪绑架,立即枉判劳教一年,抢劫他的车辆、鱼具、重要证据,拒不交还。同年12月12日,政府派警察李福泉、书记陈齐富等人,砸开门侵入他们的祖宅,抄走他家的财物,其中一箱珍贵的寿山原石,下落不明。

同时福州劳动教养所的主办方为了保住乌纱帽,不核对“第一章总则:第四条办理劳动教养条件,必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处恰当,程序合法” ,只能成为官僚腐败势力的工具、走狗、奴才、帮凶、打手。

我们安分守法,相信中央政府,但是,却得不到中央政府的任何保护。百姓不得不质疑“依法治国” ,也很自然的被转嫁到胡锦涛身上,也很自然的认为,温家宝说得到,做不到。这一切,已经成为当今社会不得安定的严重问题。

福州冤民:林旭光、林琴、林志强、林萍、
曾明英、林惠珍、陈花裕等等

联系电话:13159421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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