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节,成都温江数百母亲拦路讨活路


(2012-5-13)权利运动发布:
8年前温江区两河村五组村民就因为政府搞房地产开发,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和家园,而创记录的在温江区光华大道静坐10月,尽管有海内外媒体的关注,有胡温关怀,以及2007年《物权法》四十二条的出台,村民合法权益依然没有得到保护,其生活现状苦不堪言。

8年后的今天他们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只能选择当年的办法继续在他们原来土地上继续静坐、示威。

与8年前不同的是这次参与静坐、示威的,多了与他们具有相同遭遇的相邻的该区涌泉镇燎原村部分村民。

一、 高物价,低(无)收入,失地村民苦不堪言
由于温江区的农民的良田基本上全部都被政府用于商品房,部分都向两河村五组以及燎原村的村民一样每人获得8000元安置补偿款,房屋每平米55元的赔偿,这笔款项村民在2002也就只能维持2年生活,依据温江区目前的生活水平也就只能一年。

据温江区万春镇鱼凫村6组,即将遭到拆迁的,从事俄语翻译工作的周女士介绍:我去年出差到过哈尔滨、广州回到成都感觉到哈尔滨的生活水平要低于成都三分之一,而成都与广州的生活水平持平,回到温江家里感觉温江的生活水平还要比成都高。

究其原因,可能是温江的良田基本上全部都被用于房地产开发,人口巨增,粮食、蔬菜、水果等都是从成都的批发市场,批发而来再由小商贩卖给消费者,温江物价高于成都也就不见怪了。

而普通劳动者的收入情况有如何呢?状况最好的要数在西南财大打工的部分失地村民,他们虽然起早贪黑,拿的永远是最低工资标准,虽然不能养家糊口,但收入还算稳定,必定西南财大还给他们购买了养老保险。

而其他人得状况就要惨的多,如原两河村五组后结婚到燎原村9组的张玉女士,离婚后一个人生活,2002年政府拆迁,她拿的房屋赔偿金及过渡费等共计10000元,这笔钱既要用来支付房租还要维持基本生活,当然是远远不够的,几年来靠到处打工,原来在温江区教委和一个美籍华人合伙开办的幼儿园当洗碗工干了4年,去年和其他员工一起通过劳动仲裁幼儿园方才给卖了养老保险,而每月850元的工资距离温江最低工资标准还相差200元,希望幼儿园增加150元工资,结果因为闹事一次还被扣奖金10元,现在离开幼儿园,正在努力的寻找下一个打工地。

由于在温江有许多文化程度不高的失地村民,他们许多人更本就找不到工作,即便找到都没有养老保险,工资都在1000元左右。如果要求用工方购买养老保险,就会立刻被辞退。

二、 村民房屋赔偿与商品房售价相差100多倍
温江区政府将土地卖给开发商进行商品房开发,给村民的8000元买断终身,房屋每平方米55元赔偿。就在两河村五组和燎原村村民安置点旁,原燎原村的土地上开发商开发出来的电梯公寓“格凌兰”每平方米平均售价6000元以上。

2006年被温江区政府抢走53头奶牛的黎炳和奶牛场租用的燎原村2组土地上,开发商开发出来的“香颂岛”别墅每套平均售价300万元。

三、 政府为村民联系银行贷款买保险,而后又侵占部分保险金
2004年政府要求温江区两河村五组,男村民60岁以上,女村民50岁以上的每人出7000元购买养老保险,由于2002年拆迁村民每人只拿了8000元的安置补偿款,每人每月70元的租房费,房屋每平方米55元赔付,而这三笔费用仅够村民维持两年生活开销,当然到了两年2004后村民更本无力掏出7000元来购买养老保险,温江区政府考虑到村民穷,没有能力购买养老保险,于是就为村民联系到银行贷款购买养老保险,然后将村民每月的养老保险金为270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直到3年后,村民才还清这笔贷款。

然而,温江区保险公司实际也只收了每位村民4900元的保险金,那么另外2100元的保险金,个别乡镇退还给村民,大部分都被政府官员给黑吃了,两河村五组和燎原村9个村民小组多缴纳的保险金都没有给予退还。

从2006年部分乡镇将多收的保险金退还给村民开始,温江区许多老年人,多次组织起来去找温江区政府讨要都没有得到返回,其中两河村5组,的几十位老年人去年还几次前往温江区政府讨要,至今毫无结果。

附:村民要求解决的相关问题:
温江区柳城镇两河村五组全体村民要求政府部门为其解决的问题
一;要求按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 题的通知》;
1, 为全体村民购买养老保险;
2, 为村民发放生活困难补贴 ;

二,要求参照温江区人民法院(2008)温行初1号判决确定,即温江区永宁镇人民政府对王彬如案给付的标准执行,
1, 房屋按每平方米约2000元标准赔付,或者按同一地段商品房赔付
2, 提高过渡费标准,第一年每月400元,以后每年递增200元;

三,要求温江区柳城镇政府返回被其侵占去的宅基地 、土地出让金、安置补偿金、保险金,;
四,要求对被关押村民给予赔偿 ;
五,要求赔偿由此给村民造成的一切损失

温江区涌泉镇燎原村 组全体村民要求政府部门为其解决的问题
一;要求按照《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以及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
1, 为全体村民购买养老保险;
2, 为村民发放生活困难补贴 ;

二,要求参照温江区人民法院(2008)温行初1号判决确定,即温江区永宁镇人民政府对王彬如案给付的标准执行,
1, 房屋按每平方米约2000元标准给付;或者按同一地段商品房赔付
2, 提高过渡费标准,第一年每月400元,以后每年递增200元;

(五组村民的遭遇见《成都温江静坐十月村民 ,在困境中仍然坚持抗争)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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