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孙娟故意伤害罪又临再审宣判



(2008-11-8)权利运动讯:安徽孙娟故意伤害案亲属致电权利运动中心,控诉孙娟遇“关系门”蒙冤遭枉判七年,二审法院已开庭审理,其亲属希望淮南中院本着事实和法律,对孙娟故意伤害案作出公正的判决。

1995年孙娟的舅舅从乡下来到安徽凤台县杨村乡集市上做建材生意。当地转业军人朱占杰看到生意不错,也做起建材生意。朱欺生,想把从乡下来的孙娟舅舅挤兑出局。想尽办法陷害孙娟舅舅。

2005年12月26日,孙娟和家人到杨村探望出车祸的舅妈,刚到了孙娟舅舅门市口遇上刚殴打过孙娟舅妈的朱占杰妻子和女儿朱丹,双方在谩骂过程,发生了肢体冲突,朱占杰打110报警。双方无伤,派出所要孙娟亲人交了2000元车辆保证金。

三天后,派出所以“恶意辱骂他人”把孙娟舅舅行政拘留了13天。出来时,拒绝理赔朱丹住院2000多元的医疗费。

为此,和朱占杰关系很好的派出所张文标警察怀恨在心,一个多月后,朱丹以被孙娟打聋为由装病住院。朱占杰又通过凤台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战友刘庆奎关系,作了虚假鉴定。接着就把在家的孙娟列为网上逃犯通缉。面对不同声音,朱占杰又通过关系找到县人大领导,出面向检察院施压批捕孙娟。凤台县法院在人情的攻关下,竟于2007年5月31日对孙娟作出判处故意伤害罪七年,赔偿32万元,孙娟不服上诉,淮南市中级法院于2007年11月13日做出了“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2008年3月13日凤台县法院作出维持原判。

2008年10月24日二审又开庭了,我们恳请淮南法院本着事实和法律,及时纠正一审的错误判决。

联系电话:胡万侠 13855488328 (心尘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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