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2011年某大区座谈会讲话时,一再强调:国际形势错综复杂,国内不稳定因素大量存在。十八大前,国家必须还清人民旧账,夯实共产党一党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改善政府与人民之间的民意隔阂。国家领导人多方筹策举措、制定方略、落实政策,能够如述所望改变某些政府行为造成的腐败局面吗?
一
中央与地方能够保持一致,腐败贪官能将内忧外患的民族危机、国家主权、执政正义放在第一吗?
请看:湖南省高院赔偿委员会决定的〔2011〕湘高法赔字第2号法律裁定书,明确地将建设银行湘西自治州凤凰县支行道门口储蓄所发生的职工陈武利举报储蓄所所长利用职务便利贪污挪用巨额储户存款,而受到打击报复,被冤入狱六年,开除公职。经省高院拨乱反正,改判无罪。可是地方法院横行乡里,土匪成性、殖民人权的腐败势力能买省高院改判错案的这笔账吗?
综上硕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五条之规定:
四、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在侵权影响的范围内,为陈武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本决定至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
上述判词、行文时效,改判错案事实交代的再明白不过。谁能说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没有人才,公务员任用皆属白丁呢?当地政府及周中院居然无视省高法的法律裁定书如废纸,视法律如而戏。公然对抗,一拖再拖,不予解决,超过法定时效长达四年之久。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既然无视省高法改判陈武利无罪的法律裁定书,就敢撕毁中央行文,什么“纠正冤案、恢复名誉”,更谈不上恢复工作,恢复正义之辈的职务,他们恢复的只是贪官腐败分子失掉的土匪交椅。那里在谈受害人的精神损失赔偿。这就是湘西自治州贪官们纠正冤案错案的办事作法,土匪逻辑已经注入贪污腐败份子的思想,他们的做法,是围脖党的宗旨,损害人民利益。
颠倒是非,混淆黑白,打击正义,横行霸道、权利凌驾于法律之上,这就是腐败份子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
二
夯实中国共产党一党执政的基础,就是要夯实共产党执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人民群众的事就是大事。但是,地方政府的腐败分子的所作所为与中央要求背道而驰。
湘西自治州中院在执行陈武利错案重判一案。极目窥探,可揽各省地方政府某些别有用心之人对待民间冤假错案的罪恶动机及企图,见班窥豹,一点不假。
陈武利举报凤凰县建设银行道门口储蓄所所长贪污挪用储户存款的事实,就是摸了老虎的屁股。贪官,既改革开放的社会精英,特色社会主义的框架结构,这种正义,能让社会阶层有亮点吗?你陈武利能够活到今天,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这判词简直是胡闹。恢复啥名誉?坐牢六年,开除公职。这就是举报政府官员的下场。
感谢党和政府的英明伟大,感谢相关职能部门有错必纠,使我儿子迟来的公正得以平反。然而,我儿子被宣判无罪四年了,现在国家赔偿还没有得到落实,不必说制造冤案的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责任追究;也不必说相关部门和领导没有表现出应有的诚意,给我儿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还不必说赔偿和补偿给问我儿子及我们一家合理合法的直接和间接损失。单说我儿子的工作至今没有恢复,就让人觉得这起冤案并没有得到实质性的纠正和落实,失望之余,又增加了一份被骗的感觉。
够了,一切都够了。只上述这段放弃原则,跪求政府腐败份子的恳求信就够了。民意检测,证词确凿。三个不必说已经诏讨天下,里面被践踏殖民到何等程度。执政的共产党你听到了吗?这是社会弱势群体向政府控诉,一党执政的光明亮点在哪里?
陈武利母子简单的将六年冤狱无声的搁置一边,他们怕了,只有默默的祈求,儿子为了国家利益,举报官员违法乱纪行为,还给他一个正义的身份和公职都难吗,难道说国家公职都是政客、贪污腐败份子式的人物才有资格吗?共产党用人的原则是什么。
请问:“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这把个字怎么解释,政府还怕影响吗?贪污腐败份子还有脸吗?中央领导的执政铭言都撕不开你等的赃脸,最高法院、最高检的斩杀剑都划不开腐败份子的嘴脸,普通老百姓又有何办法呢。
谁在折腾共产党?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贪官群体掠入政法领域,撕法例、抖法绳、乱法网,伪装证据,颠倒黑白。
三
中央领导一再高喊“还清人民旧账”。能还清吗?历史上,封建王朝君主皇权,要他的臣子办案可采取“四两拨千斤”的高招,巧妙地一举拿下重大案件,拨亮朝廷与老百姓沟通的亮点,留有青史。“康熙微服私访”、“包青天”等等。可现在,共产党领导的特色社会主义的今天,竟然出现了“千斤拨四两”的怪圈。扶贫办几十万办比了几角钱的事。政府各级部门不作为,个个贪官不办事,闭着眼睛说瞎话,千斤拨不动一两。
湖南省湘西自治州凤凰县冤民刘玉英访京城,跑御街,从身强力壮到两鬓斑白的老妇,从2000年至今,长达12年之久,长年累月遭受腐败份子的围追堵截,还要躲避腐败分子的明枪暗箭,到头来,盼到的一纸省高院裁定书居然形同肥皂泡。
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决定书(2011)湘高法委赔字2号裁定如下:
“本判决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履行完毕”。这时效还起作用吗?拿法律当儿戏,被权利玩于股掌之上,政府形象置于何处。
三、又赔偿义务机关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赔偿陈武利被限制人身自由赔偿金1688(天)×142.33元﹦240253.04元,赔偿陈武利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万元,上述两项合计为26025.04(元)
四、湘西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本决定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陈武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这满纸判文,庄严的衙规,竟然被地方法院视如无物,这叫什么事呢。
湖南省高院裁定书下达至今已有四年时间而不执行。四两拨千斤的办案节奏变成了千斤拨四两未动的天平砝码。
这六年的陈武利狱中损失赔了一分吗?这些制造冤假错案的罪魁们向受害者认错了吗?更不用说认罪!判词里一个“赔礼道歉”就将法律的法绳没有绞罪犯的力度了,罪犯元凶还买你的账吗?
忽悠,不作为,这就是共产党今天的衙署清规。清风早被恶风掠远了,污浊将仅存的一点清气也要赶尽杀绝。哪有“清”字可讲。
任你高法千斤砝码拨不过老子四两的弹丸之地,老子是当地的土匪,你懂吗,土匪!
这国家夯实一党执政的基础底线,不就被这些腐败势力给搅黄了吗?
(鼎盛撰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