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江姐”蒋子春:向建设局举报镇政府违法拆迁房屋

(违法拆迁现场)
(蒋女士向有关部门申请征地拆迁信息公开)

《举 报 信》
举报人:姓名 蒋子春 性别 女 年龄 51 身份证号码 320211196001231620 。联系电话 15861430993 。现住址 无锡市南长区清扬路金匮苑61#-101室 邮编 214000

我是江苏省无锡市滨湖区胡埭镇龙延村岸前头44号的原住居民,拥有合法的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但是胡埭镇人民政府在没有取得征收岸前头集体土地的手续(附件1)、没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件2)、没有拆迁许可证(附件3)、盗用张舍地块的安置补偿通知书代替岸前头安置补偿通知书的情况下(附件4),擅自将该地块卖给开发商用作西部工业区二期的建设。

在镇政府非法发放告住户书、并对该地块的住房进行违法拆迁后,我已在2012年4月13日向贵局(无锡市建设局)举报,但是违法拆迁不但没有停止,而且大部分房屋已被拆除,违法拆迁已严重危害到岸前头老百姓的人身和财产权利,本人的合法权利也得不到保护。现全国上下正在严查土地违法案件,但是岸前头居然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违法乱拆,实乃全国典型案例!如果贵局在执行查处职责的过程中受到阻力,我会同时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举报岸前头的违法拆迁,帮助贵局履行自己的职责。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指示下正确合理及时得执法,还老百姓一个公道。
此致:
无锡市建设局
举报人:蒋子春
日期:2012年 6月 17日

附件1:无锡市国土资源局信息处的答复为无征地手续(1页)

附件2:无锡市规划局信息处的答复为无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页)

附件3:拆管中心答复为没有拆迁手续(2页)

附件4:盗用张舍“锡政拆通(2011)第64号”作为岸前头的安置补偿通知书(1页)
附件5:胡埭镇人民政府发放的告住户书(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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