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刘亚香,家住吉林省九台市营城办事处胜利社区。今年八十岁了。因我二儿子孙国臣被他人乱刀捅死,九台检察院却以凶手“正当防卫”不予起诉;我三儿子孙国军为了调查取证讨说法,又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法院“绑架罪”执行死刑;媳妇被判刑腹中胎儿被强行引产;丈夫活活气死;且株连我家亲友16人入狱一案整整上访三十年了!问题还没得到解决。我老太婆被腐败的执法官员拖得实在受不了了!被迫把当年九台公检法颠倒黑白、枉法办案的内幕,向全世界披露。请大家共同关注一下吉林省公检法是如何不顾事实、草菅人命的。
此案主要有三大疑点:
一、刘运才、赵广明、屈延江三凶手捅我二儿孙国臣十五刀,我二儿子孙国臣死在现场。九台“三长会议”凭什么判凶手刘运才“正当防卫”?九台公安局为什么不抓捕凶手赵广明、屈延江?
1983年5月8日晚6时许,我二儿子孙国臣与他内弟袁立国两人骑自行车回家,行至营城南岭,看到刘运才、屈延江二人正在路边以侮辱的方式欺负自己的岳父袁发。当时孙国臣非常气愤,痛斥刘运才、屈延江二人的流氓行为,双方发生了激烈的争吵。
在袁发的劝说下,刘运才、屈延江二人情知理亏,见自身又无能力再欺辱袁发、孙国臣、袁立国三人,便先溜走了。但刘运才、屈延江二人回家后又拿上刀,并叫上赵广明到路边堵截孙国臣、袁立国二人。
当孙国臣、袁立国二人没行多远又遇见孙国臣的表舅李红心。孙国臣正和表舅李红心说话时,刘运才过来二话没说,拿刀向孙国臣右臂捅了一刀就跑。孙国臣被激怒了,不顾性命地去追赶刘运才。刘运才跑到营城镇南岭十一委五十七组王学臣家大门东侧被孙国臣追上。这时屈延江、赵广明二人也在现场,灭绝人性的三罪犯凶残的把孙国臣捅了十五刀,另左胸部第四肋骨有横断性骨折。(详见吉林省九台县公安局法医决定书)孙国臣被当场捅死。在凶手母亲魏春香的策划下,以抢救孙国臣为名,将杀人现场被彻底破坏。
我得到消息急忙赶到医院“诊疗室”时不到七点。我当时忍着巨大的悲痛问大家:“是谁杀了我儿子?”在场的人都不正面回答。只说:“人早就死了。还送这干嘛?”我儿子孙国臣浑身是血躺在床上,双手戴着白手套半握着,举在胸前。尸体已僵硬。我当时决定先去派出所报案。
我和孙国臣岳母李淑琴去营城分局报案。当天是付局长周春海值班。我向周春海报案,周春海不予理我。我气得大哭,周春海向我大吼:“你别在这哭了!出去哭去!”我被周春海驱除门外。我和李淑琴在分局院里正商量该如何办?这时,刘运才、屈延江在刘运才母亲张玉芬的带领下也进了分局大院。民警孙来宝和我说:“你一定要相信政府,相信我们。我们一定会把事情公平公正的处理好。”当时,我们只好先回去再说。
让我无法想通的是,杀人凶手居然成了原告,我儿被害却成了被告(详见附件2现场勘查记录)。我只好再想办法找上级讲理说法。但是,当时九台腐败的公安局不顾事实,仅抓捕了凶手刘运才一人。
1983年9月25日,九台县人民检察院竟对凶手刘运才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理由是凶手刘运才属于“正当防卫”。天底下哪有这样捅人15刀的“正当防卫”?退一万步说:孙国臣真的殴打刘运才了。凶手刘运才、赵广明二人先后捅了孙国臣五刀(详见吉林省九台县公安局法医鉴定书),孙国臣在被捅了前五刀时,就不可能有侵害他人的能力了,刘运才、赵广明又捅了孙国臣十刀。这是法律规定的“正当防卫”吗?
我在北京聘请的高金城律师根据刘运才、赵广明、屈延江三人的询问笔录,写的申诉书上明确的说明两点:1、刘运才的行为不属于《刑法》第二十条的正当防卫,应该定为故意杀人。 2、刘运才提供虚假供述,团伙合谋造假。刘运才让身边人用刀把自己划伤,反来诬陷是袁立彪(孙国臣的内弟)扎的。刘运才称:是袁立彪先用刀扎我,我用手一搪刀就扎在我的左臂两刀、右手一刀,我身上的伤是袁立彪扎的,他第一个上来的,他扎了我胳臂后我就忙着掏刀,把刀掏出来后往开打时我背后又挨了一刀。事实是袁立彪是后到现场的,根本没有带刀。该事实,九台县人民检察院(84)九检诉字第167号《不起诉决定书》也认定袁立彪没有带刀参与打架。既然刘运才身上的伤不是袁立彪所为,那么只能是刘运才让身边人用刀把自己划伤,反来诬陷是袁立彪扎的,其目的就是逃避法律制裁。
2006年8月9日,九台市公安局信访给我一份公安机关处理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此答复意见书称,经调查答复如下:公安机关查阅九台市检察院八三年144号文件,此案经“三长”会决定,刘运才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我当时看到此答复意见书,把我的肺快要气炸了!九台市的“三长”会议凭什么判凶手刘运才“正当防卫”?
二、九台公安局不抓捕凶手赵广明。我三儿子孙国军为了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揭穿九台保护凶手赵广明的内幕,把凶手赵广明找来调查取证,这就犯了“非法拘禁罪”吗?九台市法院以此罪名判我三儿子孙国军死刑合法吗?我们16位亲友在场见证犯了什么法?被判重刑合法吗?
从5月8日我二儿子被杀,我们全家及亲友都沉浸在非常痛苦中。当时九台公安局只把凶手刘运才一人送到收容所保护起来了。我们全家为了把事情搞个水落石出,想尽办法找证据,每天找公安部门,恳请能尽快公正处理此案。6月18日上午,在菜市场附近,我三儿子孙国军碰见了赵广明,赵广明主动向我三儿子孙国军承认了他与刘运才把我二儿子孙国臣捅死了,并一再认错。赵广明当场表示只要我三儿子孙国军能放过他,他愿意给我二儿媳妇及孙子出抚养费。两人商定具体出多少抚养费,第二天赵广明领他母亲到我家定。可是我们全家人一连等了几天,赵广明和他母亲也没到我家来。我们全家人因赵广明不守承诺,对赵广明非常气愤 。
6月21日下午,我三儿子孙国军得知赵广明在营城小火车站,便和赵福岗去找他。在小火车站见到赵广明后,我三儿子孙国军非常气愤,用枪刺把赵广明抽了几下,赵广明情知亏理,再次向我三儿子孙国军认错并表示愿意马上解决此事。我三儿子孙国军怕赵广明再出尔反尔,便带赵广明到张新华家签字画押。
为了证据的真实性,我三儿子孙国军又向孙立昌借了录音机,当场录音。当时在场有孙国军、孙国辉、高凤霞、孙国良、孙志天、赵立洋、赵福岗、武显银、孙立昌、张连学、冯秀珍和我。赵广明当场承认,在刘运才和我二儿子孙国臣厮打时,他拿杀猪刀从背后捅了我二儿子孙国臣两刀,一刀捅在后背、一刀捅在后胸。我二儿子孙国臣被当场捅倒。参与者还有屈延江。我三儿子孙国军为了第二天再找屈延江对质,当晚没让赵广明走。
我出于人道,领赵广明到矿职工医院检查了身体。矿职工医院齐大夫给赵广明做了检查,齐大夫明确的说:“这只是点皮里肉外的轻伤。”我要求齐大夫给赵广明用点药,齐大夫给赵广明打了一针,我们就走了。在去医院和张新华家谁也没打赵广明一下,在场人都可以证实,且还有录音带作证。赵广明身上的轻微伤,是我三儿子孙国军在营城小火车站打的。第二天一早,我四儿子孙国良和赵立洋把屈延江叫到孙立昌家和赵广明对质。当时在场有:屈延江、赵广明及赵广明的父母、孙国军、孙国良、孙立昌、王凤兰、我和我二儿的妻子袁丽娟及我四岁的小孙子。赵广明的母亲魏春香一再替赵广明认错,也表示愿意给我二儿的妻子袁丽娟及我四岁的小孙子出抚养费。当时屈延江一旁接话说,他也愿意给我二儿的妻子袁丽娟及我四岁的小孙子出抚养费。
我三儿子孙国军正很苦恼,是报案?还是私了?同时他对屈延江也非常气愤,随手拿起一个雪花膏瓶向屈延江打去,屈延江一躲,没有打着,紧接着屈延江跑出屋外,恰巧这时屈延江的母亲刚进院门,屈延江便和他母亲先走了。赵广明的母亲魏春香最后和我三儿子孙国军商定好,赵家在一个月内给我二儿媳妇袁丽娟及我四岁的小孙子三千元钱抚养费,我们孙家不追究赵广明的刑事责任。
我们全家人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赵广明的母亲魏春香不但不去履行她自己的承诺,却和公安串通好,让公安局抓捕我们全家人。当地公安局,从83年7月31日,陆续抓捕我家里人及我三儿子孙国军的朋友共20多人,我也是其中一位。当时我非常想不通,为什么公安局不去抓凶手,反来抓我们受害人家属及到场见证的邻居、亲友?
我二儿子孙国臣被凶手残忍的捅了15刀的事实真相,在亲朋好友的帮助下已经搞清楚了,本来应该是个好事,反遭来天大的灾祸。
1983年11月5日,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给我们下达了荒唐离奇的《(83)刑字第250号刑事判决书》。此刑事判决书上所说的事实大部分是捏造的。法官们不顾事实真相、法律的尊严,丧尽天良的判决:孙国军、赵福岗死刑;高凤霞无期徒刑;孙国良、崔战十五年;孙景泉、孙建国十年;孙立昌七年;孙国辉、赵立洋五年;张连学、彭怀平三年;赵汉华、武显银二年;冯秀珍拘役六个月;刘亚香三年,缓刑三年。我们十六人的罪名,也是法官随意按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1983年11月28日,因我丈夫气死在九台县医院。众相邻到公安局把我保释出来。12月2日,我写了《哭诉状》,先后到吉林省检察院、人大、高级法院、北京最高法院、高检、人大、信访局上访,给国家领导人寄求助信。引起了我们当地领导的重视。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于12月16日,除我三儿子孙国军外,把其余被冤判的十四人全部放了。
我继续到吉林省高院等部门讨说法。为什么用刀把我二儿子孙国臣捅死的凶手不判刑?我三儿子孙国军查出了凶手,搞清了事实真相何罪之有?为什么还被关押着?我找过很多领导,向他们求助能早日把我三儿子孙国军释放。他们都说问题不大,就是判刑顶多能判3-5年。但是他们不同程度的变相和我要好处费。我当时如果有一万元,我三儿子孙国军绝对早就没事了。今天想起来,我这个做母亲的太愧对我三儿子孙国军了,我是一个不称职的母亲啊!由于我拿不出一万元钱送给当权者,灾难再一次降到我的家族。
1984年5月28日下午,九台公安局段少斌带大批警察把我们又抓回看守所,不给我出任何手续,把我关押到1985年6月21日。
1985年6月21日,是我今生无法忘记的日子,上午10点左右看守所一位姓陈的看守,给我送来长春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我三儿子孙国军死刑的执行书,让我签字。当时把我气疯了,我痛斥长春中级人民法院公开造假已到了极点。我拒绝签字。枉法者耀武扬威把我和三儿子孙国军、赵福岗、高凤霞、孙国良、崔战、孙景泉、孙建国、孙立昌、孙国辉、赵立洋、张连学、彭怀平、赵汉华、武显银十四人押上了囚车。我当时高喊:“冤枉!法院办案颠倒黑白!杀人灭口!保护凶手!执法犯法罪恶滔天!”野蛮的警察拒绝我上车参加“公审大会”。我当时被气昏了,看守把我背出看守所大门外,我的老邻居把我背回家。
我的身体被枉法者彻底摧残垮了,下地行走离不开拐杖,生活不能自理。我当时内心的痛苦世人无法想象,但我坚信一句古语“有理走遍天下!”九台市公检法公开枉法造假,杀我儿子灭口、保护凶手的滔天罪行,一定会得到全社会的公审!我儿到底犯了什么法?被执行死刑?我心里最清楚,那就是我们没人没钱。
虽然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书上的虚假事实,所下的判决有了一定的改动。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1984年1月9日的判决书,为什么在执行我三儿子孙国军的当天(6月21日)才给我们。为什么我三儿子孙国军被执行死刑后尸体也没有给我们家属,枉法者把我三儿子孙国军尸体如何处理了?
孙立昌出于公正的观点,给我三儿子孙国军提供一台录音机,其目的是使凶手的供述完全些、公正些被记录下来。没想到竟被判有期徒刑7年。
更残忍的我三儿媳妇高凤霞当时已怀孕五个月,被枉法警察也关押起来。高凤霞只是在现场见证了杀人凶手赵广明的供述,就犯下了弥天大罪一审被判无期徒刑。高凤霞当时再三提出,希望能把孩子留下,但最终还是强行给高凤霞做了流产。可怜我那没出
三、九台公检法联合枉法造假,不抓凶手反抓被害家属。杀人灭口,颠倒黑白、掩盖事实真相。该负什么责任?到底谁是真正的罪犯?
两审法院同时认定:“在非法审讯过程中,孙国军手持枪刺对赵刑讯逼供,将赵打得遍体鳞伤,刀伤五十六处,赵屈打成招•••••”这真是弥天大谎。请两审法院出示证据,遍体鳞伤和刀伤五十六处的“伤残鉴定”在哪?赵广明身上的轻微伤,我再说一遍,是我三儿子孙国军在营城小火车站打的。我亲自领赵广明去医院看过,医院大夫都可以作证。况且现场有实况录音,请公安部门把现场实况录音公开,一切就真相大白。判决书也说赵广明是自己从现场走的。试问:赵广明真的遍体鳞伤和刀伤五十六处,怎么走出的现场?
我家的整个事情今天我想清楚了。当初我二儿子孙国臣如果放纵刘运才、屈延江对袁发的欺辱,就不会引来杀身之祸。如果我二儿子孙国臣把刘运才、屈延江弄死,只不过他自己一死了之。我三儿子孙国军如果不去讲什么法理、找什么证据,直接把刘运才、屈延江弄死,再弄死几个枉法警察,即使他自己也死了,也不寃。可能他死后老百姓还会悼念他、瞻仰他,我们家属及亲朋好友也不会受株连。
我老太婆依法上访这么多年,我们家的问题为什么得不到解决?那是因为中国的法律是:说一套,做一套。公正执法是愚弄老百姓的谎言。因而,我老太婆首先把我家的不幸遭遇实事求是的公布到网上,敬请大家关注。
我老太婆下一步会不惜任何代价去和枉法者决战到底。一定让国家职能部门给我老太婆一个明确答复,枉法者为了保护杀我二儿子孙国臣的凶手,对我三儿子孙国军杀人灭口,连我没出世的孙子也被残忍的斩草除根并且对我们家属及亲友16人残酷迫害,该当何罪?
求助人:刘亚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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