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6)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省阜宁县维权人士嵇书龙、陈巧兰、唐红珍等于6月4日下午到北京市房山区公安分局长阳派出所,要求见该所的张所长,要求查处发生在2011年6月29日遭黑保安暴力侵害一案。结果,要求依法查处黑社会的嵇书龙、陈巧兰、唐红珍三人被派出所保安隔离,尤其是嵇书龙还被强迫抽血。
2011年6月21日晚23时,江苏省阜宁县嵇书龙、嵇刚、杨延如、陈巧兰等19位维权农民抵京,刚到南站幸福东路路口外被阜宁县政府组织的黑恶团伙分乘多辆面包车包围,他们先将上访维权代表嵇书龙绑架上车,抢劫手机一部。经现场访友们的解救脱险。当时一辆犯罪工具车的车号为:京P3S266。
2011年6月29日,脱险的维权代表躲避黑社会的追截,租住到北京市房山区长阳镇高岭村出租屋内。岂料,政府再次组织30余名黑恶团伙,着保安服、持棍棒侵入房屋进行暴力伤害,有十余人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其中杨延如、嵇刚两人被当场打折肋骨三根,陈巧兰、董仁花、嵇淑华等多人受伤。手机、现金、举报材料等被抢。这些黑保安无视伤者的伤情,绑架到阜宁县公安局兴阜派出所,在派出所再次被非法拘押达38小时之久获释。
如此重大的故意伤害事件在房山区公安分局长阳派出所已搁置近一年,受害者也多次要求查处犯罪嫌疑人,可北京的公安机关居然长期不作为。而且,长阳派出所在对前来要求查处案件的受害人像对待犯罪嫌疑人,不仅恐吓隔离,还强迫抽血。派出所为何对受害者抽血?派出所在法律上有没有权力对前来反映问题的受害者强迫抽血?被抽血的嵇书龙希望懂法律的网友给予解答。
嵇书龙电话:1326001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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