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6-4)权利运动发布:
江苏宜兴市宜城街道城北被强拆居民万才芳诉宜兴市政府和宜城街道强拆违法一案,不出意外地得到了宜兴市法院的枉法裁判。不服一审判决的万才芳立即向无锡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并于近日收到宜兴市政府和宜城街道两被上诉人(一审被告)的答辩状。
在被上诉人宜兴市政府的答辩状中,称其对作出强制拆迁决定时尽到了审查义务,万才芳提起的行政诉讼是为了谋取过高利益和滥用诉权的行为。事实上,万才芳房屋被强拆事件发生在2010年11月19日,该地块的建设项目直到2011年3月11日才获得发改委的批准。既然建设项目批准书在房屋强制拆迁后,那么当初开发商是怎样获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既然“房屋拆迁许可证”不合法,那么宜兴市政府又怎样进行审查并作出强制拆迁决定的?至于万才芳提起行政诉讼是为了获取过高利益之说,更是可笑之极!因为同时期周边的商品房价格已经达到了近万元左右,万才芳500余平米的房屋经开发商评估只值35万5千余元(不到市场价格的十分之一)正常吗?这究竟是谁在谋取过高利益呢?开发商还是实施强拆的政府?
因有一审法院的枉法保驾,另一个被上诉人宜城街道的答辩状更是肆无忌惮,其坚称当初绑架万才芳一家人关押黑监狱16天是为了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事实上,2010年11月19日实施强拆时,宜兴市政府派出大批公安、城管在光天化日之下先将万才芳一家5口(包括2岁的孙女)绑架劫持并关入黑监狱,然而再将房屋夷为平地。万才芳一家在宜兴山区的神禹山庄黑监狱度过了暗无天日的16天,没有安全卫生和足够的食物,小孙女手臂脱臼得不到医治。
万才芳的房屋位于宜兴市宜城街道城北西路86号,两间两层半的楼房有500余平米。2005年,宜兴市政府以每平米1000元左右超低价格将万才芳房屋所在(阳泉北侧)地块800余苗土地非法倒卖给宜兴市融达房地产公司,而据《中国财富》记者调查,这样的价格不及市场价格的三分之一,使超过10个亿的国家财政流入了官商的私囊。《中国财富》记者还调查到,融达房地产公司的老板石国松在村支书任上还曾用集体资产大肆向宜兴市的官员进行行贿,为其进入房地产行业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宜兴市法院在万才芳诉宜兴市政府和宜城街道不法强拆一案,作出(2012)宜行初字第0005号的一审判决显然是缺乏公正和枉法的。那么,二审的无锡市中级法院又会怎样审理和判决呢?值得社会各界和媒体的关注,及所有被强拆受害者的围观。
万才芳电话:13063666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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