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7-15)权利运动发布:
2012年6月28日,在江苏省无锡市北塘区北大街街道三楼会议上,举行被拆迁人沈寿生“信访事项听证会”,听证会的听证员由北塘区政府法制办、区人大、区政协、区法院、区检察院、区司法局、区征收办的7个工作人员组成。特别滑稽和讽刺的是,北塘区征收办还是沈寿生信访和控告的对象,居然也坐到了听证员席上了。
听证会上,北塘区信访局的听证主持人没有做自我介绍就宣布听证会开始。听证会围绕着沈寿生属于精神病人,能不能处分自己位于锡澄路170号经营性房屋的权利、以及沈寿生有没有委托其儿子处分房屋这两个关键问题举行诉辩。
信访承办人北塘区北大街街道称沈寿生是精神病人,有“关于沈寿生健康状况的说明”证明,故签订房屋拆迁的权利应该委托其儿子,而且沈寿生也已经委托了其儿子,所以其儿子与拆迁办签订的房屋拆迁协议有效,沈寿生长期为此信访没有道理。
信访人沈寿生向信访承办人北大街街道提起质证:自己何时委托儿子处分房屋权利的?能不能出示委托书原件?本人既然是精神病人,按照《民法通则》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既然我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那么我授权委托也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是拆迁公司与沈寿生儿子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属于无效。
见“精神病人”提出的质证水平如此之到位,信访事项承办人北大街街道措手不及!一来,自己根本拿不出沈寿生委托儿子处分房屋的委托书原件,因为复印件是通过其他材料上沈寿生签名移花接木而伪造的;其次,正如沈寿生所言,精神病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其即使真的委托也是无效的行为;再说,能够如此有条有理作出辩驳的怎么可能是精神病人?再再说,北塘区信访局和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司给一个精神病人开听证会,这究竟谁是精神病人啊?
据了解,沈寿生事实上是一个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人了,问题的关键是其无权无势,加上政府想要低成本拆其房屋获取暴利,就搞了一套伪造的委托书、精神病人说明、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等证据,将其165平米的门面房只给予60余平米安置补偿。
本已是非分明的听证会,结果在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司、加上被控告人征收办的合议后,一致认为:该地块拆迁手续完备,沈寿生的“委托”有效,安置补偿符合政策规定,终结沈寿生的信访事项。
沈寿生说:人大、政府、政协、公、检、法、司、征收办7个听证员加上主持人作出的听证结论,真有点当年八国联军侵略中国的味道,碰到这样的当代“八国联军”,自己哪里还有什么合法权益?
“既然过去中国人能英勇地够抵抗八国联军的入侵,那么今天我同样会坚持这样的不屈的维权斗争”。沈寿生坚定地说。
沈寿生电话:189211088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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