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楼房挖塌事件”不仅仅是一起建筑事故(观海/文)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的一居栋民楼,因相邻的一处危房改造施工挖动地基而发生部分楼体坍塌,几十名居民紧急逃生幸免,此事曾轰动一时。今年3月23日,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对危房房主于丽平、宋传春(别名宋传友)二人以重大责任事故罪提起公诉。被告房主当庭提出,“房屋改造的设计和施工都有专人负责,不该我们背罪”。随后,检察机关追加了对房屋改造设计者刘金野和施工队经理赵亮的起诉。

(见7月12日《法制日报》)
  从第二次开庭,公众不难看出政府在此案件的管理上,向求真务实、客观公正走近了一步,这一点值得赞扬。但是,要想真正公正、公平、客观的审理此案,绝对不能脱离当地监理混乱的语境。

  据《法制日报》报道,宋传春的姐姐拿出了足够的证据,能证明事故鉴定组有专家无资质,而被“挖塌”的楼房是一栋违章建筑。从新华网上的一组关于哈尔滨挖塌楼的照片来看,所谓被“挖塌”的楼房居然是齐刷刷地从上到下塌落的,居然看不到一根钢筋!六层高的楼房居然没看到使用钢筋,真是一个奇迹。即便不是违章建筑,也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豆腐渣”工程。即便此次不倒塌,这样的楼房迟早也会出事的。退一步讲,从某种意义上说,政府和居民应该感谢宋传春,如果不是这次倒塌,真遇到地震什么的,估计里面的住户就没这样幸运了。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倒塌的楼房暴露了无良建筑商偷工减料,监理单位的熟视无睹,和监管部门的严重失职,这就是草菅人命。事实上,如果真正楼房的地基和框架按要求建好,即便是在旁边挖坑,也不会影响楼房的安全性。在当前平房都使用钢筋圈梁的前提下,一栋六层高的楼居然看不到钢筋,本应该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从媒体曝光的哈尔滨乱搭乱建的新闻不胜枚举,民众怨声载道。如果哈尔滨的建筑也要求国标,没有钢筋结构的楼房就无法正常通过验收。能让居民正常入住,已经属于非常可笑且可怕的事情了,当地管理乱象也略见一斑。就在2011年12月12日审理楼房挖塌案的时候,“别把我弄成各监管部门管理混乱的‘替罪羊’!”这是南岗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驻革新街道办事处中队中队长、被告人李惠敏在庭审中的最后一句话。李慧敏负有监督查处辖区内违法施工、私建滥建的工作职责,他的话也能佐证当地管理乱象。
  另外,根据2012年3月26日北京青年报消息:宋传春的姐姐向记者出示了一份盖有哈尔滨市南岗区革新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账单。该账单显示,调查组一共有4657人,25天光盒饭就吃了二十多万。一个如此小的案子,居然有有50多万的吃喝,还有4657人吃了20多万的盒饭,哈尔滨地方政府管理乱象让人瞠目结舌。

总之,对于哈尔滨楼房挖塌事件,不单纯是一个建筑事故,是天灾,更有管理上的人祸。如果不全面考虑这些问题,就很难客观公正的处理这起案件,就无法以儆效尤、防微杜渐。建议当地政府能从楼房挖塌案中找出原因,加强管理,对豆腐渣房屋进行排查,以防后患。

宋传春(别名宋传友)姐姐宋秀玲电话:13030080998
宋传春代理律师王文生电话:13009726157
7.21楼房坍塌事故责任调查组组长(哈尔滨市安监局纪检组长)张松
电话:0451-86772375

此信息由权利运动土地和住房权利项目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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